[发明专利]一种液晶组合物及液晶透镜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13905.3 | 申请日: | 2011-07-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522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15 |
发明(设计)人: | 吴坤;吴光辉;李建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超多维光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9/44 | 分类号: | C09K19/44;G02F1/29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丁建春;李庆波 |
地址: | 518053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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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晶 组合 透镜 | ||
1.一种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包括:
a.重量百分比为0%-70%的由通式I表示的第一类化合物:
其中,R1和R2彼此独立地是-NCS、-CN、-F、具有1-10个碳原子的烷基或具有1-1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K1和K2彼此独立地是H或F,彼此独立地是或
b.重量百分比为0-50%的由通式II表示的第二类化合物:
其中,R3和R4彼此独立地是-NCS、-CN、-F、具有0-10个碳原子的烷基或具有0-1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K3和K4彼此独立地是H或F,Z为-COO-、-C≡C-或-CH2CH2-;
c.重量百分比为0-50%的由通式III表示的第三类化合物:
其中,R5和R6彼此独立地是-NCS、-CN、-F、具有0-10个碳原子的烷基或具有0-1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K5、K6、K7、K8、K9和K10彼此独立地是H或F,彼此独立地是以及
d.重量百分比为0-20%的由通式IV表示的第四类化合物:
其中,R7和R8彼此独立地是-NCS、-CN、-F、具有0-10个碳原子的烷基或具有0-1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K11、K12、K13、K14、K15和K16彼此独立地是H或F,是和其中的一种,Y为-COO-、-C≡C-或-CH2CH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进一步包括:
e.重量百分比为0-50%的由通式V表示的第五类化合物:
其中,R9和R10彼此独立地是-NCS、-CN、-F、具有0-10个碳原子的烷基或具有0-1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K17和K18彼此独立地是H或F,彼此独立地是其中的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进一步包括:
f.重量百分比为0-5%的第六类化合物,所述第六类化合物选自下列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以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类化合物的重量百分比为0%-1%。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由通式V表示的第五类化合物选自下列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以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由通式V表示的第五类化合物的重量百分比为0%-3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由通式I表示的第一类化合物选自下列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以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由通式II表示的第二类化合物选自下列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以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由通式III表示的第三类化合物选自下列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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