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电视节目播放的方法、装置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16610.1 | 申请日: | 2011-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639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发明(设计)人: | 王德友;陈澜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38 | 分类号: | H04N21/238;H04N21/437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51804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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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电视节目 播放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数字电视节目播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数字电视播放设备的标识;
向数字电视服务器发送播放请求,所述播放请求中携带所述标识;
接收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发送的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当前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节目播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发送的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当前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之后,该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得到所述业务数据对应的数字电视节目,将所述业务数据对应的数字电视节目播放;和/或将所述业务数据对应的数字电视节目存储于所述移动终端中。
3.一种数字电视节目播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播放请求,所述播放请求中包含数字电视播放设备的标识;
将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以便移动终端进行播放和/或存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字电视节目播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根据所述标识,检测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是否与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连接并且正在播放数字电视节目;
若检测到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与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连接并且正在播放数字电视节目,则将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
若检测到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与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无连接,则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拒绝发送所述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的拒绝信息。
5.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数字电视播放设备的标识;
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向数字电视服务器发送播放请求,所述播放请求中携带所述第一获取单元获取的所述标识;
第一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发送的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当前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
6.根据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该移动终端还包括:
分析单元,用于将第一接收单元接收得到的所述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得到所述业务数据对应的数字电视节目;
播放单元,用于播放分析单元分析得到的所述业务数据对应的数字电视节目;
存储单元,用于将分析单元分析得到的所述业务数据对应的数字电视节目存储于所述移动终端中。
7.一种数字电视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播放请求,所述播放请求中包含数字电视播放设备的标识;
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以便移动终端进行播放和/或存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数字电视服务器,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发送单元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根据第一接收单元接收到得所述标识,检测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是否与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连接并且正在播放数字电视节目;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在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与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连接并且正在播放数字电视节目时,将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以便移动终端进行播放和/或存储;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在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与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无连接时,则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拒绝发送所述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的拒绝信息。
9.一种数字电视节目播放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终端,用于获取数字电视播放设备的标识;向数字电视服务器发送播放请求,所述播放请求中携带所述标识;接收所述数字电视服务器发送的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当前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
数字电视服务器,用于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播放请求,所述播放请求中包含数字电视播放设备的标识;将所述数字电视播放设备正在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对应的业务数据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以便移动终端进行播放和/或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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