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组合物和含有该液晶组合物的液晶显示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19223.3 | 申请日: | 2011-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71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发明(设计)人: | 吴凤;韩文明;张宏伟;谭玉东;靳灿辉;朱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9/44 | 分类号: | C09K19/44;C09K19/30;C09K19/12;C09K19/20;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69 | 代理人: | 甘玲 |
地址: | 212212***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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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组合 含有 液晶显示 器件 | ||
1.一种液晶组合物,按液晶组合物的总重量计,包括:
8-50%的通式(I)的化合物
10-70%(重量)的通式(II)的化合物
5-50%(重量)的通式(III)的化合物
0-20%(重量)的通式(IV)的化合物
以及
0-15%(重量)的通式(V)的化合物
其中,
R1是碳原子数为1-10的烷基;
R2、R3和R4独立地是碳原子数为1-10的烷基或烷氧基,碳原子数为2-10的烯基、或任意氢原子被氟原子取代的碳原子数为2-10的烯基;
X1、X2、X3及X4独立的是氢或氟,其中X1和X2不同时为氢或氟;
Z是-CO-O-,-O-CO-,-CF2O-,-OCF2-,-CH2O-,-OCH2-,-CH2CH2-、-(CH2)4-,-C2F4-,-CH2CF2-,-CF=CF-,-CH=CH-或单键;并且
m、n等于0或1;
A1、A2、A3为反式-1,4-亚环己基或1,4-亚苯基;
A4、A5及A6各自独立的表示为以下基团之一:
R5、R6独立地是碳原子数为1-10的烷基或碳原子数位2-10的烯基;
R7、R8独立地是碳原子数为1-10的烷基;
X5、X6、X7及X8独立地是氢或氟,且X5、X6、X7及X8只能同时其中一个为氟,其余全为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中所述液晶组合物包括10-40%(重量)的通式(I)的化合物,15-65%(重量)的通式(II)的化合物,6-40%(重量)的通式(III)的化合物,0-15%(重量)的通式(IV)的化合物,以及0-10%(重量)的通式(V)的化合物。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中所述R1是2-7个碳原子的烷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中所述R2、R3和R4独立地是碳原子数为2-7的烷基或烷氧基,碳原子数为2-7的烯基、或任意氢原子被氟原子取代的碳原子数为2-7的烯基。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中所述Z是-CF2O-,-CH2CH2-或单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中所述A4、A5及A6各自独立的表示为以下基团之一: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中所述R5、R6独立地是碳原子数是2-7烷基或烯基。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中所述R7、R8独立地是碳原子数为2-7的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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