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保护颈椎的头颈胸护盔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20658.X | 申请日: | 2011-08-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078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06 |
发明(设计)人: | 干耀恺;张蒲;戴尅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42B1/06 | 分类号: | A42B1/06;A42B3/04 |
代理公司: | 上海兆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31241 | 代理人: | 倪继祖 |
地址: | 20001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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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保护 颈椎 头颈 胸护盔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保护颈椎的头颈胸护盔。
背景技术
无论是汽车驾驶员还是摩托车、助动车驾驶员在高速行驶中,如果出现车祸,由于快速制动,最易出现颈部的挥鞭样损伤,与头部相比,头部尚有头盔可以保护,而颈部一般无任何保护,更容易出现损伤,而且严重的损伤,往往导致颈髓损伤、甚至截瘫、死亡,危险性很大。
与汽车驾驶员相比较,由于缺乏车体保护摩托车驾驶员更为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通常会被抛离车体出现伤亡事件,而且致命伤通常集中在头部,因而摩托车头盔作为一种有效的防护用具已经被国家法规强制要求人们在驾驶摩托车时佩戴。
但是,头盔仅保护了驾驶员的头部,在现今摩托车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因颈椎断裂而伤亡的情况越来越多,由于颈椎是人体重要部位之一,一旦断裂后果极其严重,极易造成瘫痪甚至死亡。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而提供一种保护颈椎的头颈胸护盔,该护盔不但能保护驾驶员的头部,还能保护驾驶员的颈椎。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本发明的一种保护颈椎的头颈胸护盔,包括头盔本体,所述头颈胸护盔还包括一背带和硬质弧形支柱,所述头盔本体固定于硬质弧形支柱的上端,所述背带设于所述硬质弧形支柱的下端。
上述的保护颈椎的头颈胸护盔,其中,所述头颈胸护盔还包括一颈部支撑板,所述颈部支撑板位于所述硬质弧形支柱的中部。
本发明保护颈椎的头颈胸护盔不但能保护驾驶员的头部,还能保护驾驶员的颈椎,使得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头部和颈椎均受到了保护,避免了因外力导致的头部损伤或颈椎的挥鞭样损伤而产生的严重后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2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请参阅图1、图2,图中示出了本发明保护颈椎的头颈胸护盔,包括头盔本体1、背带3和硬质弧形支柱2,头盔本体1固定于硬质弧形支柱2的上端,背带3设于硬质弧形支柱2的下端,本发明头颈胸护盔还包括一颈部支撑板4,该颈部支撑板4固定于硬质弧形支柱2的中部内侧。
工作原理:驾驶员将背带3绑于其肩背部,颈部支撑板4抵于驾驶员头颈的后侧,头盔本体1罩于驾驶员的头部,驾驶员头部可在头盔本体1中自由转动。
以上实施例仅供说明本发明之用,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作出各种变换或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应该属于本发明的范畴,应由各权利要求所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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