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尾气处理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23578.X | 申请日: | 2011-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138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06 |
发明(设计)人: | 黄尤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金布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2D1/06 | 分类号: | F22D1/06;F23J15/06;F23J1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3 | 代理人: | 王敏杰 |
地址: | 201316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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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尾气 处理 装置 | ||
1.一种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沼气发电机组的尾气管道上设置有一烟气换热器,所述烟气换热器内具有水循环管道,所述烟气换热器用于将尾气的热量传递给所述水循环管道内的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管道上还设置有一裂解器,所述裂解器用于裂解所述尾气中的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换热器具有容置所述尾气的空间,所述水循环管的主体置于所述空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初级加热器设置在所述沼气发电机组的水循环管道上,该初级加热器与所述尾气管道连通,所述初级加热器设置在所述烟气换热器之前,以使得所述尾气先通过初级加热器以后再进入所述烟气换热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初级加热器具有4个尾气进入接口以及一个尾气输出口。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消声器位于所述尾气管道上,并与所述烟气换热器的尾气排出口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消声器包括:一级消声器和一二级消声器连通,所述一级消声器与所述烟气换热器的尾气排出口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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