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三维拍照功能之手机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29895.2 | 申请日: | 2011-08-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325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发明(设计)人: | 陈彦均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N13/00;G03B2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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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三维 拍照 功能 手机 | ||
1.一种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具有第一表面和与该第一表面平行相背的第二表面,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表面具有一个第一取景窗,该第二表面具有第二取景窗和第三取景窗,该手机包括一个第一相机模块和一个第二相机模块,该第一相机模块可选择性地转向该第一或第二取景窗并相应与该第一或第二取景窗对准以取景,该第二相机模块与该第三取景窗对准以取景,该第一相机模块转向该第二取景窗用于拍摄图像并和该第二相机模块所拍摄的图像合成三维图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手机进一步包括一个第一驱动装置与该第一相机模块相连,该第一驱动装置用于驱动该第一相机模块转向该第一或第二取景窗。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驱动装置包括一个旋转马达和一个旋转轴,该旋转轴与该第一相机模块相连,且该旋转轴与该第一相机模块的光轴垂直。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表面为该手机的正面,该第二表面为该手机的背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第二取景窗的中轴线重合。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取景窗和该第二取景窗的中轴线平行。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取景窗位于该手机上端两个角落中的一个,该第三取景窗位于该上端两个角落中的另一个。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手机还包括一个软性电路板和一个图像处理器,该第一、第二相机模块之间设有一个软性电路板用于将该第一、第二相机模块的拍摄信息传输至该图像处理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软性电路板包括第一段、第二段以及和连接该第一、第二段的中间段,该第一段与该第一相机模块相连,该第二段与该第二相机模块相连,该中间段与该图像处理器电连接。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段和该第二段基本向水平方向延伸,该第一段的实际长度大于该第二段的实际长度。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表面进一步具有一个第四取景窗,该第一、第四取景窗的中心在同一水平线上,该第二相机模块可选择性地转向该第三或第四取景窗并相应与该第三或第四取景窗对准以取景,该第一、第二相机模块同向时所拍摄的图像可用于合成三维图像。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具有三维拍照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手机进一步包括一个第一驱动装置与该第一相机模块相连,以及一个第二驱动装置与该第二相机模块相连,该第一驱动装置用于驱动该第一相机模块转向该第一取景窗或该第二取景窗,该第二驱动装置用于驱动该第二相机模块转向该第三取景窗或该第四取景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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