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30614.5 | 申请日: | 2011-08-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027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陈长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长龙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 | 分类号: | A61K36/9068;A61P25/18;A61K35/64 |
代理公司: | 南阳市智博维创专利事务所 41115 | 代理人: | 张天禧 |
地址: | 473000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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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精神分裂症 中药 制剂 | ||
1.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是采用以下重量份原料药物制成:焦馒头10-50份,大黄1-10份,黄柏1-10份,姜1-5份,山蜂蜜5-20份。
2.如权利要求1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是所述药物重量份是:焦馒头10份,大黄1份,黄柏1份,姜1份,蜂蜜5份。
3.如权利要求1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是所述药物重量份是:焦馒头50份,大黄10份,黄柏10份,姜5份,蜂蜜20份。
4.如权利要求1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是所述药物重量份是:焦馒头30份,大黄5份,黄柏5份,姜3份,蜂蜜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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