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潮汐河流污水处理及水产养殖综合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47579.8 | 申请日: | 2011-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94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15 |
发明(设计)人: | 何培民;杜霞;霍元子;韩芳;李春霞;饶涛;孙鹏涛;邵路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海洋大学 |
主分类号: | A01K61/00 | 分类号: | A01K61/00;C02F3/3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三和万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30 | 代理人: | 侯佳猷 |
地址: | 201306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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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潮汐 河流 污水处理 水产 养殖 综合 系统 | ||
1.潮汐河流污水处理及水产养殖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于潮汐河流中的水生植物浮毯区和河蚌养殖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潮汐河流污水处理及水产养殖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河蚌养殖区设于所述潮汐河流中部,所述的水生植物浮毯区设于所述河蚌养殖区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潮汐河流污水处理及水产养殖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生植物浮毯区按除污能力依次划分为挺水植物区、漂浮植物区、沉水植物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潮汐河流污水处理及水产养殖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挺水植物选自水花生或/和茭白,所述浮水植物选自大藻或/和水葫芦,所述沉水植物选自狐尾藻、伊乐藻、苦草、轮叶黑藻、菹草或者金鱼藻之一或两种以上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潮汐河流污水处理及水产养殖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生植物浮毯区的浮毯为竹桩固定的渔网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潮汐河流污水处理及水产养殖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河蚌养殖区横向拉网绳,网绳间隔为1米-1.5米,在网绳上吊养三角帆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潮汐河流污水处理及水产养殖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生植物浮毯区和所述河蚌养殖区之间设有栏杆隔离,且在所述的栏杆上设有横向拉网绳的连接机构,如缺刻或挂钩。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潮汐河流污水处理及水产养殖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优选地,所述河道为潮汐河道,至少长500米,宽15-20米,深度1米-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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