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骨折的药剂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50474.8 | 申请日: | 2011-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38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发明(设计)人: | 蔡晓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晓青 |
主分类号: | A61K36/8888 | 分类号: | A61K36/8888;A61P19/08;A61K33/24;A61K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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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72100 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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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骨折 药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治疗骨折的药剂。
背景技术
骨折是指由于外伤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质部分或完全断裂的一种疾病。其主要临床表现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压痛,局部肿胀和出现瘀斑,肢体功能部位或完全丧失,完全性骨质尚可出现肢体畸形及异常活动。对于新的治疗骨折的药物的寻找从未停止。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骨折的药剂。
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治疗骨折的药剂,它
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的:
优选地,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的:
优选地,所述药剂为片剂、膏剂、胶囊剂或硬胶囊剂。
本发明所述的药剂无毒副作用,使用方便治愈时间短,治愈后不易复发,可有效地治疗骨折。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这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可以做出各种修改或改进,但是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均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
实施例1本发明膏剂的制备
将木贼草60克、川芎60克、杜仲40克、樟丹40克、川牛膝50克、半夏100克、穿山甲50克、草乌50克、虎杖50克、乳香100克、没药100克和红升丹50克微粉化粉碎,过100目筛,混合均匀。向上述混合均匀的粉末中加入液体石蜡80克、羊毛脂40克和凡士林750克,搅拌至呈均匀膏状即可。
实验例
一般资料
治疗患者200例,其中,男161例,女49例;年龄21-84岁,平均52岁;伤后就诊时间3h-19d,平均3.2d;骨折部位:桡骨12例、肱骨35例、尺桡骨56例、腰椎31例、股骨颈38例、股骨干12例、胫腓骨16例。
诊断标准
(1)中医辨证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S].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94):凡跌打损伤出现疼痛,肿胀,骨擦音,异常活动,肢体活动受限,皮肤瘀斑,舌质暗红或有痕斑,苔白,脉弦数,属气滞血瘀证者。(2)西医诊断标准(施祀,王和鸣.骨伤科学[M].上册.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347-349)①有直接或间接外伤史;②无并发症的单纯骨折,全身症状不明显或不严重;③局部疼痛和压痛,局部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异常活动,骨摩擦音;x线检查可以明确骨折的诊断,可确认骨折类型、移位方式、骨折端形态等局部变化,并排除病理性骨折。
治疗方法
将骨折部位用酒精擦净,以压痛明显点为中心,敷上实施例1中制备的膏剂。每次涂20克。每日更换新的膏剂。3天为1个疗程。治疗期间让患者尽量小范围地活动。
疗效标准
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拟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S].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94)。显效:骨折愈合,关节活动自如;有效:骨折大部分愈合,关节功能改善;无效:骨折不连,无骨痂生长,关节僵硬,功能差。
诊断一个疗程后,全部200位患者均符合显效的标准,并且未发现明显的不良反应。
在治愈后每周均对所有患者随访一次,在一个月内未发现患者的病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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