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细胞系生产兔瘟疫苗的方法及其制品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50765.7 | 申请日: | 2011-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527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06 |
发明(设计)人: | 张许科;孙进忠;白朝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N7/00 | 分类号: | C12N7/00;A61K39/12;A61P31/14;C12R1/93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 |
地址: | 471000***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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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细胞系 生产 瘟疫 方法 及其 制品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细胞系生产兔瘟疫苗的方法及其制品,属于兽用疫苗领域。
背景技术
兔病毒性出血症(rabbit heamorrhagic disease,RHD)是1984年由我国首次发现并报道的新病毒病。由于其发病急、传播快、发病率和死亡率都相当高,所以又俗称“兔瘟”,是兔的一种以全身性出血和多发性血管内凝血为主要症状的急性、烈性、病毒性传染病。目前,国内各省(市)均有流行。意大利、德国、法国、前捷克斯洛伐克、前苏联、西班牙、墨西哥、朝鲜和日本等国家也有发生。给全世界养兔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国际兽医局将该病列为B类传染病,我国农业部96号令颁布为二类疫病。RHD出现比较突然且流行速度极快,现有研究结果表明世界范围内的所有RHDV分离株均为同一血清型,无论是遗传特性还是抗原性都很稳定。
目前用兔病毒性出血症组织灭活疫苗免疫是预防该病的主要措施,疫苗的制备过程中必须以RHDV感染致死的兔内脏组织为原料。如中国专利CN88108859.5公开了一种用病兔肝组织培养RHD病毒及生产兔瘟疫苗的方法,但该方法疫苗的制备过程中必须以RHDV感染致死的兔内脏组织为原料,而用于制备组织灭活疫苗的非免疫兔的供应量却很不稳定,造成传统的组织灭活疫苗的成本不断增加,另外组织灭活疫苗存在散播强毒的潜在危险、批间差异大、产量不高等种种缺点。
近年来,随着兔产品等行业的兴起以及其他动物疫苗等对家兔的需求的增加,市场对兔病毒性出血症疫苗的需求量增加了许多,但是用于制备组织灭活疫苗的非免疫兔的供应量却很不稳定,造成传统的组织灭活疫苗的成本不断增加,加之组织灭活疫苗存在散播强毒的潜在危险、批间差异大、产量不高等种种缺点,组织灭活疫苗的广泛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用细胞系生产兔瘟疫苗的方法,特别是使用常见易培养的细胞系如RK13、ST、VeroE6、BHK-21、PK-15、IBRS-2等细胞系生产RHD病毒及疫苗的方法。该方法使用培养病毒的细胞系是成熟的商业化的细胞系,具有生产工艺简单稳定、易操作,病毒含量高,批间差异小,质量易控,可显著提高疫苗产量和质量。利用本发明生产的兔瘟疫苗安全性好、免疫力高,对兔瘟强毒攻击具有完全的免疫保护作用。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细胞系生产兔瘟病毒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细胞的培养:将细胞系经消化传代,以细胞培养液进行培养,形成生长良好的细胞单层;
2)病毒接种与吸附:将兔瘟病毒接种于上述生长良好的细胞单层,进行病毒吸附;
3)细胞的孵育:换用细胞维持液培养后,加入孵育剂进行细胞的孵育;
4)病毒的繁殖:将上述孵育剂洗去,重新加入细胞维持液培养细胞系以繁殖兔瘟病毒;
5)病毒的收获:收获含有兔瘟病毒的培养液。
优选地,本发明步骤2)中用于接种的兔瘟病毒为使用细胞系生产的兔瘟病毒。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细胞为:RK13细胞、ST细胞、VeroE6细胞、BHK-21细胞、PK-15细胞、IBRS-2细胞的任意一种或几种。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细胞系为:RK13细胞。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孵育剂为D-氨基葡萄糖、干扰素或脂多糖。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孵育时间为20-40分钟;更优选地,孵育时间为30分钟。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细胞生长液为含血清的培养液,其中血清含量为1%-7%v/v;更优选地,所述细胞生长液的血清含量为5%-6%,最优地,血清含量为6%。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细胞维持液为无血清的培养液。
本发明的另一主要目的在于提供如上述的方法制备的兔瘟病毒,其中,使用细胞系生产兔瘟病毒。
本发明的另一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细胞系生产兔瘟疫苗的方法:使用上述方法生产的兔瘟病毒,加入灭活剂,灭活后加入兽药学上可接受的疫苗佐剂制备为兔瘟疫苗。
本发明的另一主要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用细胞系生产的兔瘟疫苗,其中,使用了细胞系用于生产兔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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