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字幕模板数据库的更新与删除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110255731.7 | 申请日: | 2011-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370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王蓓蓓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H04N5/262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65 | 代理人: | 叶树明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字幕 模板 数据库 更新 删除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字幕模板数据库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节目单数据库文件,所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中至少包括:节目名称及节目播出时间,所述节目名称与所述节目播出时间一一对应;
接收更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信息,所述更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信息中至少包括:更新节目名称及更新节目播出时间,所述更新节目名称与所述更新节目播出时间一一对应;
根据所述更新节目播出时间为查找条件,轮询所述接收数据库文件匹配所述节目播出时间,若匹配,则对所述节目播出时间所对应的节目名称行,根据所述接收更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进行更新,生成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
按照字幕模板中的时间信息,轮询所述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调用所述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中的列字段替换所述字幕模板中的对应数据;
播出所述字幕模板。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的文件名称具体用于代表播出频道号。
3.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单数据库列字段还具体包括:频道项。
4.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播出时间,具体包括:节目名称项、节目播放开始时间项、节目播放结束时间项和其他项。
5.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更新具体包括:添加、删除和替换。
6.一种字幕模板数据库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节目单数据库文件,所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中至少包括:节目名称及节目播出时间,所述节目名称与所述节目播出时间一一对应;
接收删除节目时间;
根据所述删除节目时间,轮询所述接收数据库文件匹配所述删除节目时间,若匹配,则根据所述删除节目时间对所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进行删除,生成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
按照字幕模板中的时间信息,轮询所述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调用所述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中的列字段替换所述字幕模板中的对应数据。
7.一种字幕模板数据库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数据库接收单元、更新单元、字幕模板生成单元;
所述数据库接收单元,用于接收节目单数据库文件,所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中至少包括:节目名称及节目播出时间,所述节目名称与所述节目播出时间一一对应;接收更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信息,所述更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信息中至少包括:更新节目名称及更新节目播出时间,所述更新节目名称与所述更新节目播出时间一一对应;
所述更新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更新节目播出时间为查找条件,轮询所述接收数据库文件匹配所述节目播出时间,若匹配,则对所述节目播出时间所对应的所述节目名称行,根据所述接收更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进行更新,生成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
所述字幕模板生成单元,用于按照字幕模板中的时间信息,轮询所述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调用所述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中的列字段替换所述字幕模板中的对应数据。
8.如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的文件名称具体用于代表播出频道号。
9.如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单数据库列字段还具体包括:频道项。
10.如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播出时间,具体包括:节目名称项、节目播放开始时间项、节目播放结束时间项和其他项。
11.如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更新具体包括:添加、删除和替换。
12.一种字幕模板数据库删除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数据库接收单元、删除单元、字幕模板生成单元,其中,
所述数据库接收单元,用于接收节目单数据库文件,所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中至少包括:节目名称及节目播出时间,所述节目名称与所述节目播出时间一一对应;接收删除节目时间;
所述删除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删除节目时间,轮询所述接收数据库文件匹配所述删除节目时间,若匹配,则根据所述删除节目时间对所述节目单数据库文件进行删除,生成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
所述字幕模板生成单元,用于按照字幕模板中的时间信息,轮询所述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调用所述更新后节目单数据库文件中的列字段替换所述字幕模板中的对应数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25573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带导向轨道的天窗卷帘
- 下一篇:一种新型保温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