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准确鉴定烤烟香型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68161.5 | 申请日: | 2011-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357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发明(设计)人: | 武怡;曾晓鹰;胡巍耀;徐安传;张晓龙;资文华;邓国宾;卢叶 | 申请(专利权)人: |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00 | 分类号: | G01N33/00 |
代理公司: | 昆明协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3108 | 代理人: | 谢嘉 |
地址: | 650202***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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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准确 鉴定 烤烟 香型 方法 | ||
1.一种准确鉴定烤烟香型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烤烟香韵评鉴:由感官评吸技术人员采用暗评方式,根据香韵强弱,对待评烤烟中的烟草香、清香、甜香、果香、花香、辛香、木香和焦香8种特征香韵组分进行评定与量化;将每种香韵分为6个档次:突出、较突出、明显、较明显、有和无,并分别计分值10分、8分、6分、4分、2分和0分;
(2)以香气风格特征数据为基础,绘制待评烤烟的香气风格特征轮廓图;
(3)以轮廓图为基础,按照公式S=1/2*sinC*a*b计算求出待评烤烟香韵面积指数S;式中,a、b为相邻两个香气风格特征值,C为a、b的夹角;
(4)根据计算出的香韵面积指数S值进行烤烟烟叶香型判定,若S<25.0,则为浓香型烤烟;若S为25.0~30.0,则为中间香型烤烟;若S>30.0,则为清香型烤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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