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卡通人物形象的广告牌及其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83296.9 | 申请日: | 2011-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000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7 |
发明(设计)人: | 常德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德伟 |
主分类号: | G09F7/00 | 分类号: | G09F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1134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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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卡通 人物形象 广告牌 及其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广告牌,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卡通人物形象的广告牌及应用属广告设计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广告牌作为宣传媒体的一个重要方式,正在得到传媒领域的重视,但是现有的广告牌大都为简单的几何边缘外形轮廓,如方形,圆形等。这类广告牌存在外形简单,缺乏视觉吸引力,广告牌的外形不能成为广告宣传内容的组成部分,缺乏对特定广告宣传内容的烘托效果。没有提出特定的艺术造形形象,也没有提出将其艺术形象和广告内容相结合的技术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基于卡通人物形象的广告牌及其应用。本发明以卡通人物形象作为广告牌的外观造型。在卡通人物形象广告牌的特定部位介绍该卡通人物的有关知识,其余区域可登载与卡通人物相关的广告信息,如介绍上海迪斯尼乐园,该卡通人物在迪斯尼乐园的位置,表演信息及与该卡通人物相关商品的广告信息。
本发明是以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基于卡通人物形象的广告牌,包括广告牌艺术形象和广告内容,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牌为卡通人物形象和卡通人物的文字内容。
在卡通人物形象广告牌的特定部位介绍该卡通人物的有关知识,其余区域可登载与卡通人物相关的广告信息。
所述的卡通人物形象广告牌可以是单个卡通人物形象广告牌,也可以是两个以上卡通人物广告牌的组合,也可以将国外最流行的卡通人物如米老鼠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卡通人物的结合。
本发明的优点是:利用户外广告牌或卡片式广告牌,将目前国际流行的如米老鼠一类的卡通人物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孙悟空,喜羊羊等卡通人物组合以突出上海迪斯尼乐园的特色,其广告内容体现出其结合特色来设计,以增强广告的视觉吸引力。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一种基于卡通人物形象的广告牌,包括广告牌艺术形象和广告内容,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牌为卡通人物形象和卡通人物的文字内容。
在卡通人物形象广告牌的特定部位介绍该卡通人物的有关知识,其余区域可登载与卡通人物相关的广告信息。
所述的卡通人物形象广告牌可以是单个卡通人物形象广告牌,也可以是两个以上卡通人物广告牌的组合,也可以将国外最流行的卡通人物如米老鼠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卡通人物的结合。
本发明可设置于上海迪斯尼乐园附近以及通往乐园的主要干道,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处。
设置于迪斯尼乐园附近的卡通人物广告牌可以呈欢迎动作,设置于机场车站等交通站点附近的卡通人物可以是乘坐有关交通工具到达的动作。
卡通人物广告牌可以两个以上人物的组合,尤其是可以将目前国际流行的如米老鼠一类的卡通人物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孙悟空,喜羊羊等卡通人物组合以突出上海迪斯尼乐园的特色,其广告内容体现出其结合特色来设计,以增强广告的视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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