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大豆田除草组合物及其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86750.6 | 申请日: | 2011-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832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1 |
发明(设计)人: | 方江升;洪鹏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90 | 分类号: | A01N43/90;A01P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逯长明 |
地址: | 230088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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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豆 除草 组合 及其 制剂 | ||
1.一种大豆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氯酯磺草胺和唑嘧磺草胺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酯磺草胺和唑嘧磺草胺的质量比为1∶40-40∶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酯磺草胺和唑嘧磺草胺的质量比为1∶5-10∶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酯磺草胺和唑嘧磺草胺的质量比为2∶1。
5.一种大豆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由权利要求1所述除草组合物和农药制剂上可以接受的辅料组成,所述除草组合物占所述除草剂的质量百分比为1-8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占所述除草剂的质量百分比为10-7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占所述除草剂的质量百分比为30%。
8.根据权利要求5-7任意一项所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其为油悬浮剂。
9.根据权利要求5-7任意一项所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其为水分散粒剂。
10.根据权利要求5-7任意一项所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其为可湿性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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