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纳米材料促进木质纤维生物质水解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98420.9 | 申请日: | 2011-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298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25 |
发明(设计)人: | 李荣秀;高倩;王一;潘金亭;董德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C12P19/14 | 分类号: | C12P19/14;C12P19/02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郭国中 |
地址: | 20024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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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纳米 材料 促进 木质 纤维 生物 水解 方法 | ||
1.一种纳米材料促进木质纤维生物质水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第一步,纳米材料母液的配制:称取纳米材料加入到适宜纤维素酶水解反应的缓冲溶液中,充分分散至均一,配制成纳米材料母液;
第二步,纳米材料加入纤维素酶-纤维素底物体系促进水解:配制纤维素酶与纤维素底物体系,再加入纳米母液至工作纳米浓度,进行纤维素酶水解,水解结束后收获单糖。
2.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纳米材料辅助木质纤维素原料水解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纳米材料是指粒径处于纳米尺度范围的氧化物材料或氢氧化物材料或其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 所述的纳米材料辅助木质纤维素原料水解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纳米材料为SnO2, SiO2, Fe3O4,Al(OH)3中的一种或者几种。
4.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纳米材料辅助木质纤维素原料水解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工作纳米浓度大于0 nmol/L且小于等于20nmol/L。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 所述的纳米材料辅助木质纤维素原料水解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工作纳米浓度为1nmol/L。
6.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纳米材料辅助木质纤维素原料水解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纤维素酶水解反应温度介于40℃到65℃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纳米材料辅助木质纤维素原料水解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配制纤维素酶与纤维素底物体系,是指按照纤维素酶供应商推荐的酶解配制纤维素酶与纤维素底物体系。
8.根据权利要求1 或7所述的纳米材料辅助木质纤维素原料水解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纤维素酶水解条件是纤维素酶供应商推荐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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