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以及电子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05451.2 | 申请日: | 2011-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480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窪田岳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5B33/24 | 分类号: | H05B33/24;G02B27/22;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伟;王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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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以及 电子设备 | ||
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发光元件,该发光元件包含:
在基板上形成的反射层;
在所述反射层上形成的发光层;以及
形成在所述发光层上,可使来自所述发光层的光的一部分透过,而使其他部分的光反射的半反射层;
所述发光元件具有:
使从所述发光层射出的光中、相对所述反射层的法线方向以比0度大的规定的角度θ行进的光,在所述反射层与所述半反射层之间谐振,从所述半反射层侧取出的光谐振器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当将所述反射层与所述半反射层之间的间隔设为L,将从所述发光层射出的光的波长设为λ时,所述间隔L被设定为满足以下的关系:
2L/cosθ=m×λ,其中,m是自然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度θ被设定为从所述发光层射出的光中、以该角度θ朝所述半反射层行进的光在所述半反射层不发生全反射那样的角度。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由各个发光色不同的多个所述发光元件构成一个组,在所述基板上配置多个所述组,
还具备被配置成与所述多个发光元件一一对应,并且将来自对应的所述发光元件的谐振光取入的多个彩色滤光片。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配置在所述发光层与所述反射层之间,作为所述发光元件的一个电极发挥功能的透明导电层,
所述半反射层作为所述发光元件的另一个电极发挥功能。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
配置在所述发光层与所述反射层之间,作为所述发光元件的一个电极发挥功能的透明导电层;和
配置在所述透明导电层与所述反射层之间,具有光透过性的绝缘层;
所述半反射层作为所述发光元件的另一个电极发挥功能。
7.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具备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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