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立体显示装置和立体显示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06183.6 | 申请日: | 2011-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77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冈本好喜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3/00 | 分类号: | H04N13/00;G02B27/22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褚海英;武玉琴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体 显示装置 显示 方法 | ||
1.一种立体显示装置,其包括:
显示单元,其用于通过依次显示在时间上分割的q个显示模式而在一个屏幕内合成在空间上分割的p个视点影像,这里,所述p是大于或等于2的整数,所述q是大于或等于2且小于或等于p的整数;和
光学分离装置,其用于对构成在所述显示单元上显示的所述q个显示模式的每一个显示模式的所述p个视点影像进行光学分离,从而可形成在p个视点处的立体图像,
其中,所述显示单元包括多个单位像素,所述单位像素各自由用于显示彩色影像显示所需的r种颜色的多个子像素形成,这里,所述r是大于或等于3的整数,不同颜色的所述子像素排列在沿屏幕水平方向的同一列中和沿不同于所述屏幕水平方向的第一方向的同一列中,相同颜色的所述子像素排列在沿不同于所述屏幕水平方向和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的同一列中,
并且,通过沿所述屏幕水平方向以(p×2)列的周期多次显示由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多个子像素形成的两个连续子像素列而形成所述q个显示模式,
并且,每一个所述单位像素都由选自于沿所述屏幕水平方向延伸的两个以上且(r-1)个以下的连续列的r种子像素构成,
并且,在一个屏幕中合成的所述q个显示模式布置于当使所述显示模式沿所述屏幕水平方向相对地平行移动时互相对应的所述单位像素彼此重叠的位置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单位像素由三种颜色红、绿和蓝的子像素形成,所述三种颜色的子像素中,两种颜色的子像素位于沿所述屏幕水平方向的同一列中,而剩余一种颜色的子像素位于与所述两种颜色的子像素所在的列相邻的列中。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中,存在三种颜色的所述子像素,且所述视点影像的数量为所述显示模式的数量的两倍,且所述视点影像的数量为大于或等于2而小于或等于6的整数。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光学分离装置是可变式视差栅栏;所述可变式视差栅栏包括:用于透射从所述显示单元输出的光或朝所述显示单元传播的光的多个透光部,以及用于遮挡从所述显示单元输出的光或朝所述显示单元传播的光的多个遮光部;且所述可变式视差栅栏配置成使得所述多个透光部和所述多个遮光部的排列状态可根据所述q个显示模式而改变。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可变式视差栅栏的所述多个透光部为与所述两个连续子像素列对应的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阶梯状或带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中,所述q个显示模式的显示时间间隔小于或等于1/60秒。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方向是屏幕斜向,所述第二方向是屏幕垂直方向。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方向是屏幕垂直方向,所述第二方向是屏幕斜向。
9.一种立体显示装置,其包括:
显示单元,其用于显示p个视点影像,这里,所述p是大于或等于2的整数;和
光学分离装置,其用于对在所述显示单元上显示的所述p个视点影像进行光学分离,从而可形成在所述p个视点处的立体图像;
其中,所述显示单元包括多个单位像素,每个单位像素都由用于显示彩色影像显示所需的r种颜色的多个子像素形成,这里,所述r是大于或等于3的整数,不同颜色的所述子像素排列在沿屏幕水平方向的同一列中和沿不同于所述屏幕水平方向的第一方向的同一列中,相同颜色的所述子像素排列在沿不同于所述屏幕水平方向和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的同一列中,
并且,通过沿所述屏幕水平方向以(p×2)列的周期多次显示由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列的多个子像素形成的两个连续子像素列而形成所述p个视点影像,
并且,每一个所述单位像素都由选自于沿所述屏幕水平方向延伸的两个以上且(r-1)个以下的连续列的r种子像素构成。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立体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光学分离装置是视差栅栏,所述视差栅栏包括:用于透射从所述显示单元输出的光或朝所述显示单元传播的光的多个透光部,以及用于遮挡从所述显示单元输出的光或朝所述显示单元传播的光的多个遮光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索尼公司,未经索尼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06183.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