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充气轮胎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08297.4 | 申请日: | 2008-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39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发明(设计)人: | 土桥健介;小岛崇明;藤田俊吾;永井秀;岩渕聪太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普利司通 |
主分类号: | B60C11/03 | 分类号: | B60C11/03;B60C11/13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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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气 轮胎 | ||
1.一种充气轮胎,其包括:
胎面,所述胎面设置有至少两条周向主沟;以及
肋,所述肋由所述周向主沟在胎面中央部限定出;
其中,在所述胎面中央部形成有副沟,所述副沟具有周向沟部分和轴向沟部分,所述周向沟部分沿轮胎周向延伸,所述轴向沟部分以相对于所述周向沟部分以锐角弯曲的方式从所述周向沟部分的一端延伸,并且
所述副沟的至少一端开口到所述周向主沟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周向主沟在轮胎赤道两侧成对。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气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沟的所述周向沟部分具有倒角部,所述倒角部在限定所述周向沟部分的两个沟壁中的至少一个沟壁处相对于所述胎面的表面倾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气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角部形成于所述周向沟部分的位于所述轴向沟部分一侧的一个沟壁。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气轮胎,其特征在于,形成于所述副沟的所述周向沟部分的一个沟壁的所述倒角部相对于所述胎面的表面的倾角在20度到60度的范围内。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气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角部形成于所述周向沟部分的位于所述轴向沟部分一侧的一个沟壁,并且所述倒角部的深度是所述周向沟部分的深度的10%到60%。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气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沟的所述周向沟部分的沿着所述周向沟部分的长度方向测量的长度大于所述副沟的所述轴向沟部分的沿着所述轴向沟部分的长度方向测量的长度,并且
由所述周向沟部分的长度与所述轴向沟部分的长度相加获得的所述副沟的全长在所述胎面的接地长度的40%到60%的范围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气轮胎,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沟的所述周向沟部分的深度小于所述副沟的所述轴向沟部分的深度。
9.一种充气轮胎,其包括:
胎面,所述胎面设置有至少两条周向主沟;以及
肋,所述肋由所述周向主沟在胎面中央部限定出;
其中,在所述胎面中央部形成有副沟,所述副沟具有周向沟部分和轴向沟部分,所述周向沟部分沿轮胎周向延伸,所述轴向沟部分以相对于所述周向沟部分以锐角弯曲的方式从所述周向沟部分的一端延伸,
所述轴向沟部分的一端开口到所述周向主沟中并且另一端终止于陆部,
所述副沟的所述轴向沟部分在邻近开口到所述周向主沟的开口的区域的深度小于所述轴向沟部分在除所述邻近区域之外的区域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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