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09127.8 | 申请日: | 2011-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90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彭国展;谢青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亚旭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亚旭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0 | 代理人: | 金利琴 |
地址: | 2152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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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应用于一手持式电子装置,该手持式电子装置具有一第一传输单元,且该手持式电子装置用于输出至少一影音信号,该显示装置包含:
一本体;
一显示单元,其设置于该本体的一侧;
一第二传输单元,其设于该本体上,且该第二传输单元与该显示单元及该第一传输单元电性连接,用以接收该影音信号,以使该影音信号显示于该显示单元上;
一承载单元,该承载单元用于承载该手持式电子装置,且该承载单元与该本体由一连结单元结合,用于令该本体与该承载单元相对作动;以及
一固定单元,其设置于该承载单元上,且设有至少一调整部,该调整部用于调整该固定单元,以使该固定单元固定该手持式电子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显示装置进一步包含一触控单元,该触控单元设置于该显示单元上,并与该第二传输单元电性连接,该触控单元用于产生一控制信号,且该控制信号经由该第二传输单元及该第一传输单元传送至该手持式电子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连结单元包含一第一护板、一弯折部及一第二护板,该本体与该承载单元分别装设于该第一护板与该第二护板上,且该弯折部用于使该承载单元与该本体相对旋转开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本体的另一侧设有一容纳空间,且该容纳空间与该连结单元分别设有相对应的导槽与滑件,以供该承载单元与该本体相对滑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固定单元包含多个夹持部,该多个夹持部与该调整部相连接,以供调整该多个夹持部,使其相对接近而夹持固定该手持式电子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一传输单元与该第二传输单元之间为有线传输或无线传输。
7.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应用于一手持式电子装置,该手持式电子装置具有一第一传输单元,且该手持式电子装置用于输出至少一影音信号,而该显示装置包含:
一本体;
一显示单元,其设置于该本体的一侧;
一承载单元,该承载单元用于承载该手持式电子装置,且该承载单元与该本体由一连结单元结合,用于令该本体与该承载单元相对动作;
一第二传输单元,其设于该承载单元上,并与该显示单元电性连接,且该第二传输单元与该第一传输单元电性连接,该第二传输单元用于接收该影音信号,而使该显示单元用于显示该影音信号;以及
一固定单元,其设于该承载单元上,且设有至少一调整部,该调整部用于调整该固定单元,以使该固定单元固定该手持式电子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显示装置进一步包含一触控单元,该触控单元设置于该显示单元上,并与该第二传输单元电性连接,该触控单元用于产生一控制信号,且该控制信号经由该第二传输单元及该第一传输单元传送至该手持式电子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固定单元包含多个夹持部,该多个夹持部与该调整部相连接,以供调整该多个夹持部,使其相对接近而夹持固定该手持式电子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承载单元进一步包含一容置槽,该固定单元容置于该容置槽中。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一传输单元与该第二传输单元之间为有线传输或无线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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