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轿车保险杠前处理清洗线用吊篮式挂具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27977.0 | 申请日: | 2011-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33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8 |
发明(设计)人: | 洪慕范;徐宏光;温远三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州远翅塑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8B13/00 | 分类号: | B08B13/00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荣久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5113 | 代理人: | 韦微 |
地址: | 545006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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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轿车 保险杠 处理 清洗 吊篮 式挂具 | ||
1.一种轿车保险杠前处理清洗线用吊篮式挂具,其特征在于:该挂具包括吊杆Ⅰ(1)、吊杆Ⅱ(2)、中间横杆(3)、前支架(4)和后支架(5),吊杆Ⅰ和吊杆Ⅱ底端与中间横杆连接,
所述的前支架(4)包括边纵杆Ⅰ(41)、边纵杆Ⅱ(49)、中纵杆Ⅰ(44)、中纵杆Ⅱ(47)和与中间横杆平行设置的边横杆Ⅰ(45),中纵杆Ⅰ和中纵杆Ⅱ上分别设置有支撑杆Ⅰ(43)和支撑杆Ⅱ(46),所述的中纵杆Ⅰ和中纵杆Ⅱ位于边纵杆Ⅰ和边纵杆Ⅱ之间,边纵杆Ⅰ、边纵杆Ⅱ、中纵杆Ⅰ和中纵杆Ⅱ一端连接在中间横杆上,中纵杆Ⅰ和中纵杆Ⅱ另一端连接在边横杆Ⅰ上,边纵杆Ⅰ和边纵杆Ⅱ另一端分别通过弯杆Ⅰ(42)和弯杆Ⅱ(48)与边横杆Ⅰ两端连接;
所述的后支架(5)包括边纵杆Ⅲ(51)、边纵杆Ⅳ(513)、中纵杆Ⅲ(54)、中纵杆Ⅳ(55)、中纵杆Ⅴ(58)、中纵杆Ⅵ(512)和与中间横杆平行设置的边横杆Ⅱ(57),中纵杆Ⅲ、中纵杆Ⅳ、中纵杆Ⅴ和中纵杆Ⅵ上分别设置有支撑杆Ⅲ(53)、支撑杆Ⅳ(56)、支撑杆Ⅴ(59)和支撑杆Ⅵ(510),所述的中纵杆Ⅲ、中纵杆Ⅳ、中纵杆Ⅴ和中纵杆Ⅵ位于边纵杆Ⅲ、边纵杆Ⅳ之间,边纵杆Ⅲ、边纵杆Ⅳ、中纵杆Ⅲ、中纵杆Ⅳ、中纵杆Ⅴ和中纵杆Ⅵ一端连接在中间横杆上,中纵杆Ⅲ、中纵杆Ⅳ、中纵杆Ⅴ和中纵杆Ⅵ另一端连接在边横杆Ⅱ上,边纵杆Ⅲ和边纵杆Ⅳ另一端分别通过弯杆Ⅲ(52)和弯杆Ⅳ(511)与边横杆Ⅱ两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轿车保险杠前处理清洗线用吊篮式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吊杆Ⅰ(1)和吊杆Ⅱ(2)之间还连接有定位横杆(6),吊杆Ⅰ和前支架的中纵杆Ⅰ(44)之间还设置有连接杆Ⅰ(71),吊杆Ⅰ和后支架的中纵杆Ⅳ(55)之间还设置有连接杆Ⅱ(72),所述的吊杆Ⅱ和前支架的中纵杆Ⅱ(47)之间还设置有连接杆Ⅲ(73),吊杆Ⅱ和后支架的中纵杆Ⅴ(58)之间还设置有连接杆Ⅳ(7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轿车保险杠前处理清洗线用吊篮式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支架(4)的边纵杆Ⅰ(41)、边纵杆Ⅱ(49)、中纵杆Ⅰ(44)、中纵杆Ⅱ(47)和边横杆Ⅰ(45)的中轴线位于同一个平面Ⅰ内,所述的后支架(5)的边纵杆Ⅲ(51)、边纵杆Ⅳ(513)、中纵杆Ⅲ(54)、中纵杆Ⅳ(55)、中纵杆Ⅴ(58)、中纵杆Ⅵ(512)和边横杆Ⅱ(57)的中轴线位于同一个平面Ⅱ内,平面Ⅰ与平面Ⅱ之间形成的夹角α为120~140o。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轿车保险杠前处理清洗线用吊篮式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支架(4)、后支架(5)与中间横杆(3)错位连接,即前支架的边纵杆Ⅰ和中间横杆的连接处位于后支架的边纵杆Ⅲ、中纵杆Ⅳ和中间横杆的连接处之间,后支架的边纵杆Ⅳ和中间横杆的连接处位于前支架的边纵杆Ⅱ、中纵杆Ⅱ和中间横杆的连接处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轿车保险杠前处理清洗线用吊篮式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支架的边纵杆Ⅲ和中间横杆的连接处到前支架的边纵杆Ⅰ和中间横杆的连接处的距离L1为330~350mm,后支架的边纵杆Ⅳ和中间横杆的连接处到前支架的边纵杆Ⅱ和中间横杆的连接处的距离L2为280~300 mm。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轿车保险杠前处理清洗线用吊篮式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支架的边纵杆Ⅰ和边纵杆Ⅱ与中间横杆之间分别设置有加强杆Ⅰ(413)和加强杆Ⅱ(410)。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轿车保险杠前处理清洗线用吊篮式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支架的边纵杆Ⅰ(41)和中间横杆(3)之间设置有短横杆Ⅰ(414)和短纵杆Ⅰ(415),边纵杆Ⅰ、中间横杆、短横杆Ⅰ和短纵杆Ⅰ形成矩形结构Ⅰ,所述的前支架的中纵杆Ⅱ(47)和中间横杆(3)之间设置有短横杆Ⅱ(412)和短纵杆Ⅱ(411),中纵杆Ⅱ、中间横杆、短横杆Ⅱ和短纵杆Ⅱ形成矩形结构Ⅱ。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轿车保险杠前处理清洗线用吊篮式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支架(4)的支撑杆Ⅰ(43)和支撑杆Ⅱ(46)的底端中心连线与中间横杆(3)平行,支撑杆Ⅰ(43)与支撑杆Ⅱ(46)之间的水平距离L3为885~895 mm,所述的后支架(5)的支撑杆Ⅲ(53)和支撑杆Ⅵ(510)的底端中心连线、支撑杆Ⅳ(56)和支撑杆Ⅴ(59)的底端中心连线均与中间横杆(3)平行,支撑杆Ⅲ(53)和支撑杆Ⅵ(510)之间的水平距离L4为1280~1320mm,支撑杆Ⅳ(56)和支撑杆Ⅴ(59)之间的水平距离L5为750~800 mm,支撑杆Ⅲ(53)和支撑杆Ⅵ(510)的底端中心连线到支撑杆Ⅳ(56)和支撑杆Ⅴ(59)的底端中心连线之间的距离L6为105~1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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