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36899.0 | 申请日: | 2011-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44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发明(设计)人: | 李春杰;常鸽;吴德意;何圣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C02F3/32 | 分类号: | C02F3/32;C02F11/12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5 | 代理人: | 蒋亮珠 |
地址: | 20024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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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兼有 水质 净化 盾构 弃土消纳 处置 功能 人工 湿地 装置 | ||
1.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该装置按水流方向包括进水槽,湿地床和出水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湿地床内设有废浆消纳区或者弃土消纳区,当待处理盾构废弃物为液态废浆时,所述的湿地床包括自上而下分别是人工浮床区、过渡区和废浆消纳区,或者,当待处理盾构废弃物为固状弃土时,所述的湿地床包括自上而下分别是人工湿地区和弃土消纳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装置为长方体槽状,其长宽比为(3~5)∶1,装置主体位于地面以下,高度相对水面液位的超高不小于0.3m,所述的人工浮床区水深为0.4~0.5m,过渡区为0.2~0.3m,所述的废浆消纳区深度为3~5m;所述的人工湿地区包括植物区和基质层,植物区水深为0.2~0.3m、基质层厚度为0.2~0.3m,所述的弃土消纳区深度一般为3~5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装置的BOD5负荷为15~50Kg/hm2.d,水力负荷小于0.1m3/m2.d,水力停留时间为3~6d,水力坡度为小于0.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进水槽与湿地床之间设有穿孔墙,通过穿孔墙进行均匀布水,所述的穿孔墙的孔洞设于水面以下0.1~0.2m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湿地床与出水槽之间设有可控制液位的多根集水弯管,多根集水弯管并列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根集水弯管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1-10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废浆消纳区上部中央位置设有三角反射档板,该三角反射档板通过泥浆输送管连接泥浆泵,待处置废浆通过泥浆泵及泥浆输送管道从废浆消纳区上部中央位置注入,通过三角反射档板将泥浆分散进入到废浆消纳区,同时加大颗粒碰撞,增进泥水分离,所述的废浆消纳区底部设有防渗层;
所述的弃土消纳区底部以及弃土消纳区与湿地植物区之间均设有防渗层,待处置弃土一次性填入弃土消纳区中,待处置含水率低于20%,人工湿地区为表面流人工湿地或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小于或等于10-8m/s,该防渗层由工程防水材料制成,所述的防渗层为黏土层或聚乙烯薄膜。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工浮床区或人工湿地区种植具有一定景观或经济价值的水生植物,种植密度为3株/m2~9株/m2;可选择多种植物作为优势种搭配栽种,增加植物的多样性并具有景观效果。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9所述的兼有水质净化和盾构废浆/弃土消纳处置功能的人工湿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工浮床区由浮床植物通过扦插移栽而成,应用定植篮或穿孔泡沫板对植物进行固定;所述的湿地植物区由水生植物通过扦插移栽固定于土壤中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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