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37403.1 | 申请日: | 2011-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55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发明(设计)人: | 蔡东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3/04 | 分类号: | A63H3/04;A63H3/46;A63H3/36;A63F9/08 |
代理公司: | 广东世纪专利事务所 44216 | 代理人: | 刘卉 |
地址: | 5158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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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趣味性 组合 玩具 | ||
1.一种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包括玩具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玩具本体包括魔方体(1)和造型体(2),所述造型体(2)与魔方体(1)连接成一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魔方体(1)设计成对称的两半魔方体,所述两半魔方体之间通过连接机构连接而实现可相互转动或错位移动,上述造型体(2)对应设计成对接的两半分体并各自与同侧的半魔方体连接而实现整个玩具本体分成可转动或错位移动的两半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造型体(2)设计成可活动变形的变形体,上述魔方体(1)与造型体(2)可活动连接,所述魔方体(1)旋转到正确位置时造型体(2)与魔方体(1)松开连接而实现造型体(2)在其第一形态和第二形态之间进行变形转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魔方体(1)的上端面和/或下端面设有与造型体(2)连接的卡接部(10),所述造型体(2)上对应设有卡定部(20),所述魔方体(1)旋转到正确位置时所述卡接部(10)与卡定部(20)相对齐并解除卡接而实现造型体(2)在其第一形态和第二形态之间进行变形转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魔方体(1)包括相互对接的两半基座体(12)以及连接于半基座体(12)外围且可转动的魔方块(11),上述造型体(2)的各半分体与同侧的半基座体(12)的上端和/或下端相连接,上述卡接部(10)设置于最上层和/或最下层的魔方块(11)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卡接部(10)包括设置于最上层和/或最下层的魔方块(11)的内侧面边缘处设有一环形凹槽(101)以及开设于环形凹槽(101)的外槽边上的若干缺口(102),上述造型体(2)上的卡定部(20)对应设计成可穿过缺口的凸扣(201),当造型体(2)的凸扣(201)插入缺口(102)中并转动缺口(102)所在的魔方块(11)使凸扣(201)卡入环形凹槽(101)中而实现玩具本体变形成第二形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魔方体(1)的半基座体(12)的上下端均连接有造型体(2),所述半基座体(12)上部的造型体(2)与半基座体(12)之间通过槽孔(121)与插柱(221)配合连接而实现上部造型体(2)可相对魔方体(1)上下移动,所述半基座体(12)下部的造型体(2)与半基座体(12)之间通过圆孔(141)与球部(241)配合连接而实现下部造型体(2)可相对魔方体(1)万向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造型体(2)包括活动件和若干包围于活动件外的围合件,所述围合件可转动地与活动件连接,上述凸扣(201)设置于所述围合件下边缘。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魔方体(1)设计成人型玩具的腰部,位于上部的造型体(2)的活动件设计成人型玩具的头部(21)、胸部(22)、手部(23),位于下部的造型体(2)的活动件设计成人型玩具的脚部(24),所述各部件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人型玩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围合件设计成胸部(22)的前后胸甲(25)、手部(23)的肩甲(26)以及脚部(24)的腿甲(27),其中两肩甲(26)可收合并与前后胸甲(25)围合成一个圆形空间,所述腿甲(27)可转动围合成一个圆形空间,上述魔方体(1)对应设计成圆柱形体,通过围合件围合成圆形空间后并将其上的凸扣(201)插入魔方体(1)的缺口(102)中后转动魔方块(11)实现卡接而使玩具的第二形态成圆柱形体。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趣味性强的组合玩具,其特征在于上述魔方体(1)设计成由一内设滑槽的环形框架以及安装在滑槽内可滑动变位的若干滑块组成的圆柱形滑块拼图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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