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47509.X | 申请日: | 2011-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838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8 |
发明(设计)人: | 杜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金和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N1/14 | 分类号: | A61N1/14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1215 | 代理人: | 弋才富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西安***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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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延长 静电 消除 装置 | ||
1.一种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包括一绝缘壳体和两个分别位于绝缘壳体两端的第一导电触头(1)和第二导电触头(2),其特征在于:在绝缘壳体内,由导线(4)上连接着至少一个限流电阻(7),导线(4)的首尾两端分别与第一导电触头(1)和第二导电触头(2)连接,第一三极管(9)的基极与导线(4)连接,所述第一三极管(9)的集电极与电源的一端连接,第一三极管(9)的发射极与发光二极管(8)的一端连接,发光二极管(8)的另一端与电源的另一端连接,在发光二极管(8)的两端并联有电容一(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二极管(8)是在电流不大于10毫安就可以发光的低电流发光二极管或超低电流发光二极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第一三极管(9)与发光二极管(8)间连接有第二三极管(10),第一三极管(9)的发射极与第二三极管(10)的基极连接,第二三极管(10)的发射极与发光二极管(8)一端连接,第二三极管(10)的集电极与电源的一端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容二(17),电容二(17)的一端与所述的第一三极管(9)的发射极连接,电容二(17)的另一端与第二三极管(10)的发射极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三极管(9)的发射极与第二三极管(10)的基极间串接有延时电阻(1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源是电池组(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导线4上以串联方式安置有可变电阻(1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绝缘壳体是透明的或彩色透明的绝缘管(3)。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导电触头(1)和第二导电触头(2)的材料为由金属材料或非金属导电材料。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延长型静电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有一个所述的第一导电触头(1)和第二导电触头(2)是通过螺纹与绝缘管3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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