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纳米级光触媒清香型空气净化剂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67332.X | 申请日: | 2011-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208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29 |
发明(设计)人: | 李霞;赵志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得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20 | 分类号: | A61L9/20;A61L9/00;A61L9/013;A61L101/02;A61L101/04;A61L101/12;A61L1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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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16000 辽宁省大连***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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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纳米 触媒 香型 空气 净化剂 | ||
1.纳米级光触媒清香型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包括锐钛型纳米二氧化钛、纳米银、纳米二氧化硅、丙二醇、活性炭、蒸馏水和清香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光触媒清香型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组分的份额为:锐钛型纳米二氧化钛5~10份、纳米银2~5份、纳米二氧化硅3~4份、丙二醇10~15份、活性炭8~15份、蒸馏水4~7份、清香剂2~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光触媒清香型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锐钛型纳米二氧化钛为15~25n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光触媒清香型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纳米银粒径为10~15n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光触媒清香型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纳米二氧化硅粒径为30~50n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级光触媒清香型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清香剂为花粉、香水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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