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产品的防伪方法和系统以及身份信息的产生方法和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72976.8 | 申请日: | 2011-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961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发明(设计)人: | 陈雨霖;熊楚渝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天钥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F17/30;G06K1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世喆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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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产品 防伪 方法 系统 以及 身份 信息 产生 装置 | ||
1.一种产品的防伪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包含防伪终端设备、访问导航器和防伪数据管理设备的系统,产品的身份信息在生产该产品时被存储于防伪数据管理数据库中,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至少包括产品唯一码信息和签字信息;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防伪终端设备读取产品的身份信息,并将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发送给所述访问导航器;
所述访问导航器接收到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时,确定管理该产品的身份信息的防伪数据管理设备地址,将该防伪数据管理设备地址回复给所述防伪终端设备;
所述防伪终端设备按照所述防伪数据管理设备地址,将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发送给所述防伪数据管理设备;
所述防伪数据管理设备根据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到所述防伪数据管理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如果没有查找到与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一致的信息,则鉴别出产品为仿冒,否则鉴别出产品为正品;将鉴别结果返回给所述防伪终端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伪终端设备为:具有摄像或录像功能的移动终端,或者具有网络通信功能的射频识别RFID设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唯一码信息包括:产品唯一序列号;或者,除了包括产品唯一序列号之外还包括产品属性编码和生产者编码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签字信息包括:利用生产者的密钥对所述产品唯一码信息进行数字签名得到的生产者的签字信息;或者,利用第三方监理机构的密钥对所述产品唯一码信息进行数字签名得到的第三方监理机构的签字信息;或者,利用生产者的密钥对所述产品唯一码信息进行数字签名得到的生产者的签字信息和利用第三方监理机构的密钥对所述产品唯一码信息以及所述生产者的签字信息进行数字签名得到的第三方监理机构的签字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管理该产品的身份信息的防伪数据管理设备地址具体为:根据预设的产品唯一码信息与防伪数据管理设备地址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管理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的防伪数据管理设备地址。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鉴别出产品为仿冒的情况包括:在所述防伪数据管理数据库中没有查询到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或者,
对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中签字信息验证失败;或者,
在所述防伪数据管理数据库中产品的唯一码信息不一致;或者,
在所述防伪数据管理数据库中查找到多个相同的产品的身份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防伪数据管理数据库中存在所述产品的附属信息,所述产品的附属信息包括产品的流通信息或销售信息,则所述防伪数据管理设备在鉴别出产品为正品时,所述防伪数据管理设备将所述产品的附属信息连同所述鉴别结果返回给所述防伪终端设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伪终端设备进一步将所述产品的附属信息连同所述产品的身份信息发送给所述防伪数据管理设备;所述产品的附属信息包括产品的流通信息或销售信息;
所述防伪数据管理设备在鉴别出产品为正品时,将所述产品的附属信息存储在所述防伪数据管理数据库中。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如果所述防伪数据管理设备确定所述产品的附属信息存在异常,则将异常信息连同所述鉴别结果一起返回给所述防伪终端设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的附属信息存在异常包括:产品附属信息指示产品已售出,或者产品的流通路径或者销售路径不符合预设的合理路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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