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单克隆抗体用于治疗头颈部肿瘤的用途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80639.3 | 申请日: | 2011-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411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9 |
发明(设计)人: | 白先宏;罗兰多;郭伟;郭晔;马国胜;马博晨;郑隽奇;李桂珠;霰海萍;曲圣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百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A61P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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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单克隆抗体 用于 治疗 颈部 肿瘤 用途 | ||
1.一种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的单克隆抗体在制备治疗头颈部肿瘤的药物中的用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颈部肿瘤是指鼻咽癌、甲状腺癌、口腔癌、喉癌、下咽癌、鼻腔副鼻窦癌和涎腺肿瘤中的任意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口腔癌是指口底癌、腭癌、牙龈癌、舌癌、颊粘膜癌、唇癌中的任意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颈部肿瘤的发病部位为面部软组织、耳鼻咽喉、口腔、涎腺、颈部软组织、甲状腺中的任意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的单克隆抗体为尼妥珠单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的单克隆抗体的给药途径是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的单克隆抗体的给药剂量是每周给药一次,首次剂量200mg/1.5m2体表面积,以后每次100mg-200mg/1.5m2体表面积,持续6-8周,后续治疗中每两周给药一次,每次100mg-200mg/1.5m2体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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