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纱线,尤其是线或刺绣线以及生产这种纱线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86171.9 | 申请日: | 2011-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34915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23 |
发明(设计)人: | H·科赫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亚曼泽恩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D02G3/46 | 分类号: | D02G3/46;D02G3/3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蒋旭荣 |
地址: | 德国本***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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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纱线 尤其是 刺绣 以及 生产 这种 方法 | ||
1.一种纱线,尤其是缝纫线或刺绣线,具有芯纱结构以及由短纤维纱线构成的包层,所述芯纱结构具有由复丝纱线构成的至少一个芯部,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包层的短纤维纱线的短纤维的至少一部分在其整个轴向纤维长度上或者在其部分轴向纤维长度上被束缚在所述芯部的至少一根复丝纱线的长丝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所述包层的短纤维纱线总重量,被束缚的纤维部分的重量百分比在1%到60%之间变化。
3.如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包层的、重量百分比在1%到30%之间的纤维在它们的部分轴向纤维长度上被束缚在包含至少一根复丝纱线的芯部的长丝之间。
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芯纱仅包括一根复丝纱线作为芯部。
5.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芯纱具有两根至五根复丝纱线作为芯部。
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由形成所述芯部的复丝纱线束缚的短纤维部分的束缚长度,尤其是夹持长度,相对于短纤维纱线的短纤维的长度占2%至20%。
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包层的短纤维纱线的至少一部分短纤维被所述包层的短纤维纱线的其它短纤维束缚,尤其是被其它短纤维夹持。
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芯部的复丝纱线的长丝数目在12到1000之间,尤其是在24到96之间。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芯部的复丝纱线包含的每个长丝的纤度在0.7dtex到5dtex之间,优选在2.5dtex到3.8dtex之间。
1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芯部的复丝纱线由复丝粘胶纤维、复丝聚酯、复丝尼龙6、复丝尼龙66、复丝聚芳酰胺和/或复丝聚酰胺构成。
11.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短纤维纱线是合成短纤维纱线和/或天然短纤维纱线,并且所述短纤维纱线的单个纤维纤度在0.6dtex到2dtex之间,优选在0.8dtex到1.5dtex之间。
12.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短纤维纱线的短纤维长度在25mm到60mm之间。
13.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芯部的复丝纱线是复丝扁平纱线、复丝变形纱线、或者复丝喷气卷曲变形纱线。
1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纱线包含重量百分比为40%到80%、优选重量百分比为50%到75%的形成芯部的复丝纱线,并且所述纱线包括重量百分比为60%到20%、优选重量百分比为50%到25%的包层。
1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纱线包含合股在一起的两根到十根、优选两根到四根芯纱。
16.一种用于制造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纱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形成包层的至少一个粗梳条拉伸通过至少一个拉伸机通道,并将经拉伸的粗梳条连同形成芯部的至少一根复丝纱线一起传送到喷气纺纱喷嘴。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至少一根复丝纱线在与所述喷气纺纱喷嘴接触之前展开。
18.如权利要求16或者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粗梳条进行精梳。
19.如权利要求16-18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形成芯纱的芯部的两根至五根复丝纱线分离地传送到所述经拉伸的粗梳条。
20.如权利要求16-19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粗梳条拉伸通过带有两个或者三个拉伸通道的拉伸区。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芯纱纺成之前,将粗梳条以在50到350倍之间的总拉伸比而进行拉伸。
22.如权利要求16-21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粗梳条传送至所述拉伸区,所述粗梳条的纱条细度在5Ktex到1.5Ktex之间。
23.如权利要求16-2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经拉伸的粗梳条以150m/min到400m/min的传送速度传送到所述喷气纺纱喷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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