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编码方法、解码方法、编码装置、解码装置、程序及集成电路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89316.0 | 申请日: | 2010-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649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29 |
发明(设计)人: | 林宗顺;西孝启;柴原阳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7/26 | 分类号: | H04N7/26;H04N7/5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胡建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编码 方法 解码 装置 程序 集成电路 | ||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0年1月19日,申请号为201080000843.1,发明创造 名称为编码方法、解码方法、编码装置、解码装置、程序及集成电路的申请 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能够用于所有多媒体数据的编码方法及解码方法,尤其能够用 于H.264/MPEG-4AVC多视点影像的编码方法及解码方法。
背景技术
三维影像早已问世。有各种方法对视听者提供三维的视觉效果。这些 方法之一是对视听者的左右眼分别显示两个影像。这称为利用两个摄像机 拍摄两个影像的立体摄影。作为用于显示立体影像的以前使用的技术之一, 有对颜色成分施加过滤以便能够通过单眼分别观察的方法。在这种技术中, 对单眼分别提供的图像的析像度变低。
通过近年来显示技术的进步,现在视听者能够通过单眼分别视听最大 析像度的影像。在H.264/MPEG-4AVC多视点影像编码(MVC)的影像 规格中,将这种各视点以最大析像度显示的情况下的三维图像压缩作为对 象进行了规定。
H.264/MPEG-4AVC多视点影像编码(MVC)的影像规格提供了一 种压缩工具的设置,能够有效地压缩以多个视点的设置为对象的运动图像。 根据MVC的影像规格,能够利用根据重构图像的预测编码来压缩图像,该 重构图像属于不同视点的设置。该“视点间”预测利用几乎同时由不同摄 像机拍摄的图像的相关关系,有效地压缩图像。
在MVC的影像规格中,“视点间”预测仅对具有同一图像顺序计数 (picture order count)信息的不同视点的图像进行。图像顺序计数信息用 于表示同一视点的重构图像的顺序。在MVC的影像规格中,具有同一图像 顺序技术信息的不同视点的图像(即定义为MVC规格的视图成分)被汇总 为叫做访问单元的容器。此时,这些访问单元的尺寸受到由其影像规格规 定的缓冲器模型所定义的限制的制约。这种制约对于保证压缩影像的正确 解码是必要的。MVC规格以及本说明书中定义的视图成分对单一的访问单 元内的一个视点进行编码并显示。作为视点的一个例子,可以举出图像。
H.264/MPEG-4AVC高规格(high profile)广泛用于高析像度的存 储媒体和高清数字广播等各种用途。定义为MVC影像规格的多视点高规格 通过扩展H.264/MPEG-4AVC高规格来规定,已经实现的H.264/MPEG-4 AVC高规格解码器通过简单的修正,就能够对应于利用多视点高规格的压 缩影像流的解码。在已安装的MVC规格中,能够利用已安装的 H.264/MPEG-4AVC解码器来独立实现各视点的解码。
影像内容能够通过逐行扫描的摄像机或隔行扫描的摄像机来拍摄。在 通过隔行扫描的摄像机拍摄影像的情况下,H.264/MPEG-4AVC高规格特 别提供了一种以通过隔行扫描拍摄的运动图像的处理为对象的编码工具 组。如图1A以及图1B所示,各图像能够作为帧或多个场(field)来编码。 图1A表示具有隔行扫描的两个场的帧图像的像素采样位置。图1B表示逐 行扫描的场各自作为一个场图像编码的场图像的像素采样位置。在两个补 充的场如图1A所示作为1个帧编码的情况下,该帧具有表示各场的顺序的 两个图像顺序计数。
现有技术(多视点影像编码规格)的问题之一是:不同视点的图像(即、 定义为MVC规格的视图成分)利用帧编码或场编码的某一种各自独立进行 编码时的容器即访问单元的定义附加。图2表示具备用于各视点的不同图 像编码构造的访问单元的例子。如图2所示,模块200所示的访问单元容 器A具有视点2的一个帧图像和视点1的一个场图像,另一方面,组件202 所示的访问单元容器B仅具有视点1的一个场图像。由此,访问单元A内 的视点2的帧图像无法充分利用从视点1的视点间预测,因此压缩效率降 低。
与此相伴的问题是:各访问单元容器并不总是具有不同视点的所有的 图像(即视图成分)。因此,通过为了保证压缩影像的适当编码而由影像规 格规定的缓冲器模型所定义的限制,无法制约各访问单元的尺寸。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89316.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