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止文件的删除的电子装置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91610.5 | 申请日: | 2011-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18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崔正焕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F12/16 | 分类号: | G06F12/16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韩明星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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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止 文件 删除 电子 装置 方法 | ||
1.一种电子装置,包括:
接口单元,连接到计算机;
存储单元,使用包括删除禁止区域的文件分配表(FAT)文件系统存储文件;以及
控制器,当经由计算机对存储在存储单元中的文件输入删除命令时,使用删除禁止区域确定存储在存储单元中的文件是否将被删除。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删除禁止区域是另外的删除禁止FAT区域。
3.如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如果经由计算机对存储在存储单元上文件中的至少一个文件输入删除命令,则控制器从计算机接收已经去除了删除目标文件的多条扇区信息的FAT。
4.如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如果记录在所述另外的删除禁止FAT区域中的扇区信息中的至少一条扇区信息未被包括在接收的FAT中,则控制器不执行删除命令。
5.如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如果记录在所述另外的删除禁止FAT区域中的所有扇区信息被包括在接收的FAT中,则控制器在FAT文件系统的FAT区域中记录接收的FAT以执行删除命令。
6.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删除禁止区域是另外的根目录区域,如果经由计算机对存储在存储单元上的文件中的至少一个文件输入删除命令,则控制器从计算机接收已经去除了删除目标文件的文件名的根目录条目。
7.如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如果记录在删除禁止区域中的文件名中的至少一个文件名未被包括在接收的根目录条目中,则控制器不执行删除命令。
8.如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如果记录在删除禁止区域中的所有文件名被包括在接收的根目录条目中,则控制器在FAT文件系统的根目录区域中记录接收的根目录条目以执行删除命令。
9.一种用于防止连接到计算机的电子装置的文件的删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通过接口将电子装置连接到计算机;
使用包括删除禁止区域的FAT文件系统存储文件;以及
如果经由计算机对存储的文件中的至少一个输入删除命令,则使用删除禁止区域确定相应的文件是否将被删除。
10.如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删除禁止区域是另外的删除禁止FAT区域,如果经由计算机对存储的文件中的至少一个输入删除命令,则所述确定相应的文件是否将被删除的步骤包括从计算机接收已经去除了删除目标文件的多条扇区信息的FAT。
11.如权利要求10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记录在所述另外的删除禁止FAT区域中的扇区信息中的至少一条未被包括在接收的FAT中,则所述确定的步骤包括确定不执行删除命令。
12.如权利要求10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记录在所述另外的删除禁止FAT区域中的所有扇区信息被包括在接收的FAT中,则所述确定的步骤包括在FAT文件系统的FAT区域中记录接收的FAT以执行删除命令。
13.如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删除禁止区域是另外的根目录区域,如果经由计算机对存储的文件中的至少一个输入删除命令,则所述确定的步骤包括从计算机接收已经去除了删除目标文件的文件名的根目录条目。
14.如权利要求13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记录在删除禁止区域中的文件名中的至少一个未被包括在接收的根目录条目中,则所述确定的步骤包括确定不执行删除命令。
15.如权利要求13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记录在删除禁止区域中的所有文件名被包括在接收的根目录条目中,则所述确定的步骤包括在FAT文件系统的根目录区域中记录接收的根目录条目以执行删除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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