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警示教育体验系统的构建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99939.6 | 申请日: | 2011-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20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王峻极;刘东波;王长君;张雷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9B19/14 | 分类号: | G09B19/14 |
代理公司: | 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27 | 代理人: | 顾吉云 |
地址: | 21415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行人 非机动车 交通 违法 警示 教育 体验 系统 构建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技术领域,具体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警示教育体验系统的构建方法。
背景技术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城市化、机动化进程,道路、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呈连续快速增长趋势,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事故死亡人数总量很大,特别是由行人和以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为主的非机动车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占城市道路事故总量的65%以上,远远高于发达国家。
由于现有的说教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手段缺乏针对性、形式单一、可接受程度不够,缺乏能实现交通安全认知、受教和体验的交通安全仿真环境,行人、非机动车群体整体交通安全意识提升缓慢,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非常严重,因此,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警示非常重要。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警示教育体验系统的构建方法,其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警示具有针对性,其可接受程度高,实现交通安全认知、受教和体验的交通安全仿真环境,有助于快速提升行人、非机动车群体整体交通安全意识。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警示教育体验系统的构建方法,其特征在于:其通过构建虚拟现实的道路交通场景和常见的交通违法事件环境,体验者通过配戴立体眼镜在三维立体播放环境中,以不同身份、视角身临其境体验交通违法可能带来的危险。
其进一步特征在于:
所述的虚拟现实的输入体验区包括桌面式虚拟现实体验区和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区;所述桌面式虚拟现实体验区通过操纵杆、鼠标或键盘的手动输入设备来设定体验者的动作,操纵杆、鼠标或键盘的输入设备直接连接图形工作站;所述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区利用体验者在体验区所做出的实体动作输入到运动信号处理工程机,工程机再连接到图形工作站;图形工作站通过双通道立体环幕投影装置、立体眼镜、音效设备各种交互设备把体验者的视觉、听觉和行走、驾驶自行车感觉封闭起来,完全置于交通违法虚拟环境中;
所述虚拟现实的道路交通场景选取典型交通违法事件的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流作为体验场景构成要素,设定场景触发条件,分析不同违法行为所对应的事件结果,形成交通违法及情景交通事件构建方案,其中行人违法事件包括闯红灯、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边行走、跨越隔离设施、从巷道突然走出,非机动车违法事件包括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从巷道突然驶出、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每种所述违法事件结果随机产生,包括发生交通事故和危险状况两种方式,所述交通事故根据车速、碰撞位置因素设定,所述危险状况根据违法位置、自身速度、周边环境设定。
本方法将传统宣传手段与计算机仿真、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相结合,实现面向行人和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法,即在传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法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与装备营造高沉浸感、高逼真度的典型交通违法事故发生过程的虚拟场景,使受教者能够以角色扮互的方式,与其进行交互,通过视觉、听觉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体会交通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其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警示具有针对性,其可接受程度高,实现交通安全认知、受教和体验的交通安全仿真环境,有助于快速提升行人、非机动车群体整体交通安全意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输入体验区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警示教育体验系统的构建方法,其通过构建虚拟现实的道路交通场景和常见的交通违法事件环境,体验者通过配戴立体眼镜在三维立体播放环境中,以不同身份、视角身临其境体验交通违法可能带来的危险。虚拟现实的道路交通场景选取典型交通违法事件的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流作为体验场景构成要素,设定场景触发条件,分析不同违法行为所对应的事件结果,形成交通违法及情景交通事件构建方案,其中行人违法事件包括闯红灯、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边行走、跨越隔离设施、从巷道突然走出,非机动车违法事件包括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从巷道突然驶出、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每种违法事件结果随机产生,包括发生交通事故和危险状况两种方式,交通事故根据车速、碰撞位置因素设定,危险状况根据违法位置、自身速度、周边环境设定;
见图1,虚拟现实的输入体验区包括桌面式虚拟现实体验区和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区;桌面式虚拟现实体验区通过操纵杆、鼠标或键盘的手动输入设备来设定体验者的动作,操纵杆、鼠标或键盘的输入设备直接连接图形工作站;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区利用体验者在体验区所做出的实体动作输入到运动信号处理工程机,工程机再连接到图形工作站;图形工作站通过双通道立体环幕投影装置、立体眼镜、音效设备各种交互设备把体验者的视觉、听觉和行走、驾驶自行车感觉封闭起来,完全置于交通违法虚拟环境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未经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399939.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