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物品机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09324.7 | 申请日: | 2007-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402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佟永骏;李宁;李君利;王学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
主分类号: | G01V5/00 | 分类号: | G01V5/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孙纪泉 |
地址: | 100084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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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物品 | ||
1.一种物品机,该物品机包括:辐射室(201)、设置在辐射室(201)内部的辐射源(202)、设置在辐射室(201)入口和出口处的防辐射长帘(203)和输送被检测物品(205)的输送带(204),其特征在于:在辐射室(201)上还设置有至少一个防辐射短帘(203’),所述防辐射短帘(203’)的长度小于防辐射长帘(203)的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防辐射短帘(203’)设置在辐射室(201)出口处的防辐射长帘(203)的内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物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口处的防辐射短帘(203’)与防辐射长帘(203)前后紧靠在一起。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物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口处的防辐射短帘(203’)与防辐射长帘(203)相距有第一间距。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物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距为50~100mm。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物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口处的防辐射短帘(203’)的下端与辐射室(201)的底面相距有第二间距,所述第二间距为250~350mm。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物品机,其特征在于:在辐射室(201)出口处的防辐射长帘(203)的外侧设置有至少一个防辐射短帘(203’)。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机,其特征在于:在辐射室(201)出口处的防辐射长帘(203)的内、外两侧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防辐射短帘(203’)。
9.根据权利要求2或8所述的物品机,其特征在于:在辐射室(201)入口处的防辐射长帘(203)的外侧还设置有至少一个防辐射短帘(203’)。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辐射长帘(203)和防辐射短帘(203’)是由包含铅的材料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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