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金属工件利用残留淬火油通过隧道窑进行低温回火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16063.1 | 申请日: | 2011-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091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1 |
发明(设计)人: | 王小非;李延森;谢晨 | 申请(专利权)人: | 鞍山市东泰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D1/18 | 分类号: | C21D1/18;C21D1/62;C21D1/58 |
代理公司: | 鞍山嘉讯科技专利事务所 21224 | 代理人: | 张群 |
地址: | 114018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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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金属 工件 利用 残留 淬火 通过 隧道窑 进行 低温 回火 方法 | ||
1.金属工件利用残留淬火油通过隧道窑进行低温回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隧道窑的前段为升温带,中段为保温带,尾段为冷却带,升温带和保温带的抽风机设为关闭状态,工件的油淬工步和回火热处理工步连续进行,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回火前先将隧道窑的升温带预热至180-250℃,油淬工步结束后,工件的表面温度不低于100℃,工件在窑车的牵引下进入隧道窑的升温带,电阻丝通电加热使残留淬火油开始氧化,升温带长度为3.3-4m,工件前进速度为1.2-1.5m/h,工件表面温度升至300℃后,工件进入保温带;
2)工件在保温带内匀速通过,保温带长度为3.3-4m,工件表面残留的淬火油氧化释放热量,使保温带内的温度不低于240℃,满足低温回火的温度要求,工件在保温带内停留的时间应满足低温回火的保温时间要求,工件表面残留的淬火油氧化结束后,工件进入冷却带,自然空冷至室温,完成低温回火工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工件利用残留淬火油通过隧道窑进行低温回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工件表面残留的淬火油氧化释放的热量Q1应大于工件在保温带内散失的热量Q2;
其中:工件表面残留的淬火油氧化释放的热量Q1为:
Q1=ΔJ*m油 [KJ] 公式1;
公式1中:ΔJ表示单位质量淬火油氧化所能释放的热量,单位KJ/Kg;m油表示工件表面残留的淬火油质量,单位为Kg;ρ表示淬火油的密度为900-1000Kg/m3;
工件在保温带内散失的热量Q2为:
Q2=c*m工*Δt [KJ] 公式2;
公式2中:C表示工件比热容,单位为J/Kg·℃;m工表示工件的质量,单位为Kg;Δt表示工件在保温带头尾的温度差,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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