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10418481.4 | 申请日: | 2011-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647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9 |
发明(设计)人: | 袁铮铮;费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律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10/06 | 分类号: | G06Q10/06;G06Q50/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施浩 |
地址: | 310012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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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合 案情 咨询 律师 委托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相关的平台系统,尤其涉及通过一个统一的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法律委托流程基本上是用户自行去某一家律师事务所,由该律师事务所推荐一名律师为其服务。这种传统的操作方式至少有以下缺点:
(1)用户无法得知律师事务所为其推荐的律师的专长和水平,有可能这名律师擅长的领域和自己需要的并不符合,造成资源错配。
(2)需要用户自行去律师事务所进行案件的委托或查询等,费时费力。
而且普通民众对诉讼这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相当生疏,往往需要求助于律师。当前的做法是民众去律师事务所进行案情咨询。但是,目前的律师事务所数量众多且鱼龙混杂,而普通民众通常不具备鉴别能力,因此得到的律师咨询往往费用高昂,但是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也就是说,在需要法律咨询的用户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之间,目前没有一个有效的平台可供双方交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便于用户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委托律师为其服务,并实时跟踪案件的进展,可供用户和律师之间进行在线交流,用户可通过这一系统便捷的获得所需的法律咨询服务。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本发明揭示了一种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包括案情咨询系统和律师委托系统,其中律师委托系统包括网络委托装置、案件数据库存储器、律师管理装置,法务管理装置,案情咨询系统包括用户端装置、律师端装置、呼叫中心,用户端装置包括用户输入单元、案情提交单元,呼叫中心包括咨询记录单元、律师查找单元、存储单元,律师端装置包括律师意见输入单元、知识库单元,律师意见提交单元、记录更新单元,其中:
网络委托装置,,连接案件数据库存储器,接收用户通过网络途径委托的案件,从案件数据库存储器调取对应的案件记录;
案件数据库存储器,存储案件记录的信息;
律师管理装置,连接案件数据库存储器,接收律师查看案情的请求指令,从案件数据库存储器中调取对应的案件记录;
法务管理装置,连接案件数据库存储器,接收法务输入的指令,从案件数据库存储器中调取对应的案件记录;
用户输入单元,供用户输入案情;
案情提交单元,连接用户输入单元,将用户输入的案情提交给呼叫中心;
咨询记录单元,连接案情提交单元,生成或更新咨询记录;
律师查找单元,查找空闲的律师并呼叫查找到的律师;
知识库单元,存储法律、法规和案例;
律师意见输入单元,供律师输入针对案情的意见;
律师意见提交单元,连接律师意见输入单元,将输入的案情意见提交给用户端装置;
记录更新单元,更新用户的咨询记录。
根据本发明的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的一实施例,律师委托系统还包括:
电话委托装置,连接案件数据库存储器,接收用户通过电话途径委托的案件,从案件数据库存储器调取对应的案件记录。
根据本发明的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的一实施例,律师委托系统还包括:
律师自主选择器,提供给用户自主选择所需的律师;
律师推荐器,根据用户输入的条件搜索符合条件的律师,并将其推送到用户的案件中。
根据本发明的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的一实施例,律师委托系统还包括:
委托评价器,供用户对提供服务的律师进行评价;以及
跟踪器,连接案件数据库存储器,供管理人员对案件进行跟踪和查询。
根据本发明的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的一实施例,案情咨询系统的用户端装置中还包括案情读取单元,连接案情提交单元,从服务器的存储单元中读取案情,并将读取到的案情通过案情提交单元提交给呼叫中心。
根据本发明的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的一实施例,案情咨询系统的用户端装置中还包括用户在线沟通单元,律师端装置中还包括律师在线沟通单元,用户在线沟通单元和律师在线沟通单元之间进行案情沟通。
根据本发明的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的一实施例,案情咨询系统的律师端装置还包括:
法规知识输出单元,将咨询案情相关的法规知识输出到用户端装置;
案例输出单元,将咨询案情相关的案例输出到用户端装置。
根据本发明的结合案情咨询和律师委托的装置的一实施例,案情咨询系统的呼叫中心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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