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双向验证电码的商品防伪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19685.X | 申请日: | 2011-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027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04 |
发明(设计)人: | 徐兴荣;卢鉴君;吉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兴荣;卢鉴君;吉涛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詹永斌 |
地址: | 610036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双向 验证 电码 商品 防伪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商品防伪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双向验证电码的商品防伪方法。
背景技术
由于造假有利可图,使不少造假者铤而走险,假药、假酒、假化妆品、盗版图书等层出不穷,不仅使消费者的经济受到损失,而且还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消费者虽然对假货深恶痛绝,但是没有有效的手段来鉴别商品真假。同时,假货对于企业的伤害也是不容置疑的;不少企业,因为商品被人假冒,商品销售额锐减,使商品形象下降,甚至有些企业因此濒临倒闭。因此,企业打击假冒伪劣,是提高商品形象、保护商品正常销售的有效途径之一。现有技术中的商品防伪方式主要包括材料防伪、印刷防伪、激光防伪、电子识别防伪、纹理防伪、安全数字信息化防伪等等。
材料防伪主要为利用材料本身的特性进行防伪,印刷防伪为利用复杂的图文印刷技术进行防伪,激光防伪为利用激光成像和压膜复制技术进行防伪,电子识别防伪为利用电子识别技术进行防伪,纹理防伪为以包装材料本身固有的斑纹记号为防伪识别标记,上述这些防伪方法都需要特别的材料或者制造方式来实现,外观容易被模仿,易被批量化仿造,同时消费者识别相对困难。
现有技术中还存在普通电码的商品防伪方法,将识别码印刷在商品上,数据库中存储相应的识别码,消费者通过拨打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输入识别码后在数据库进行查询,如果数据库中存在此识别码,则为正品,否则为假冒。上述方式中如果系统设定首次查询为正品,若造假商品早于正品查询,则导致查询结果错误,同时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会对查询码进行查询,市面上这些未经查询的电码则存在被抄码、回收旧标签的风险。将识别码印刷在商品上,如果造假者将识别码进行多次印刷,一般系统查询的结果为第一次查询的结论为正品,后续则会被告知识别码已经被使用过,如果仿冒商品比正品先查询,则出现消费者买到了正品却被告知查询结果为仿冒商品,引起消费者的极大不满。同时并不是所有的识别码都会被消费者查询,造假者将这些没被查询的识别码回收后进行造假,而此时消费者即使进行识别码查询也会被告知买到的是正品,导致假货难以被识别。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商品防伪方法存在防伪成本高、容易被仿冒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基于双向验证电码的商品防伪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基于双向验证电码的商品防伪方法,其具体实现方式如下:针对每一个商品,系统生成对应的生效码和查询码并保存在数据库中,每个商品在卖出时都进行生效码的上传,在生效码上传后,数据库中对应的查询码被激活生效,在数据库中输入商品查询码实现查询商品的真伪。通过设置生效码和查询码两个电码,每个商品在卖出后都进行生效码的上传,并在生效码上传后激活对应的查询码,使得假冒商品在上传生效码的时候就可以被发现。
优选地,在上传生效码时,如果生效码已经被上传过,则判定商品为假冒商品,同时将数据库中此商品对应的生效码和查询码设定为失效。在生效码已经被上传过的情况下,直接判定后续上传生效码的商品为假冒商品,禁止任何可能的假冒商品流通,保证消费者不买到假冒商品。
优选地,在一个大包装箱内部的商品设置为一个生效码,将所述生效码粘贴大包装箱的外部,所述查询码印刷在单个商品的外包装上。
优选地,所述生效码采用code128的编码规则,由20位数字密码及对应的编译条纹码组成,所述查询码由20位数字、字母、或者数字和字母组合的密码组成。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通过设置生效码和查询码两个电码,每个商品在卖出时都进行生效码的上传,并在生效码上传后激活对应的查询码,使得假冒商品在上传生效码的时候就可以被发现。如果假冒商品早于正品上传生效码,则在正品卖出上传生效码时就能发生此批商品存在问题,直接将结果反馈给厂家。如果假冒商品晚于正品上传生效码,则同样在生效码上传时就能发现此批商品为假冒商品。大大抑制了假冒商品的流通,不会产生消费者购买到了正品却查询无效的问题。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徐兴荣;卢鉴君;吉涛,未经徐兴荣;卢鉴君;吉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419685.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燃气表计数器罩
- 下一篇:RH预热枪离线点火测试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