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解酒保肝口服液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25300.0 | 申请日: | 2011-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61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8 |
发明(设计)人: | 栾晓健;周曌玥;栾清杨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创达技术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2 | 分类号: | A61K36/9062;A61K9/08;A61P39/02;A61P1/16;A61P1/08;A61P1/10;A61P7/10;A61P25/20;A61K35/6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6011 辽宁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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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解酒 口服液 | ||
1.一种解酒保肝口服液,配方组成其特征是:灵芝浸膏5%,枳椇6%,人参3%,枸杞4%,桑椹3%,野菊花5%,甘草3%,紫葛花4%,决明子3%,葛根3%,良姜2%,乌梅浓缩汁2%,蜂蜜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解酒保肝口服液,制备过程其特征是:取配方药材枳椇6%、人参3%、枸杞4%、桑椹3%、野菊花5%、甘草3%、紫葛花4%、决明子3%、葛根3%,良姜2%与小米酒混合浸泡,第一次浸泡时间为4h,小米酒量以淹没所有药材为准,过滤药材残渣,得第一次浸泡液,将药材残渣进行再次浸泡;第二次浸泡时间为4h,小米酒量为淹没所有药材的2倍体积,过滤药材残渣,得第二次浸泡液,将药材残渣进行再次浸泡;第三次浸泡时间为4h,小米酒量为淹没所有药材为准,过滤药材残渣,得第三次浸泡液,药材残渣丢弃;合并三次浸泡液,混合均匀,用旋转蒸发仪回收乙醇,药液浓缩干燥,制成干粉,混合均匀,加入灵芝浸膏5%,乌梅浓缩汁2%,蜂蜜3%,罐装,真空密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解酒保肝口服液,其特征是:每罐净含量为200ml。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解酒保肝口服液,服用方法其特征是:饮酒前30分钟饮用1罐,或是酒后饮用1~2罐,每一罐开罐后1小时内饮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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