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10428388.1 | 申请日: | 2011-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483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福马洋平;诧摩智朗;吉田茂;隅井彻;日比启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K5/02 | 分类号: | H05K5/02;G09F3/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吴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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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显示器本体,具有壳体和显示单元,所述壳体形成有穿透前表面的开口,所述显示单元附接至所述壳体以封闭所述开口并显示图像;
放置在载置面上的支座基部;和
在一端连接至所述显示器本体而在另一端连接至所述支座基部的至少一个支承部,
其中,所述支承部包括向/从所述显示器本体输入/输出电源或信号的线缆、和覆盖所述线缆的包覆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包覆部由在用作基材的树脂中包含有用作增强材料的碳纤维的材料制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包覆部包括覆盖所述线缆的内侧包覆部和覆盖所述内侧包覆部的外侧包覆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设置有一个支承部,并且所述支承部的一端连接至所述显示器本体的左右方向的中心部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支承部的一端连接至所述显示器本体的下表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支承部的一端的厚度朝着所述显示器本体增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支承部的左右宽度大于前后宽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设置有多个支承部。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显示器本体的壳体与所述支承部的包覆部一体地形成。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支座基部与所述支承部的包覆部一体地形成。
1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显示器本体,具有壳体和显示单元,所述壳体形成有穿透前表面的开口,所述显示单元附接至所述壳体以封闭所述开口并显示图像;
附接至天花板或墙体的附接基部;和
在一端连接至所述显示器本体而在另一端连接至所述附接基部的至少一个支承部,
其中,所述支承部包括向/从所述显示器本体输入/输出电源或信号的线缆、和覆盖所述线缆的包覆部。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包覆部由在用作基材的树脂中包含有用作增强材料的碳纤维的材料制成。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包覆部包括覆盖所述线缆的内侧包覆部和覆盖所述内侧包覆部的外侧包覆部。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设置有一个支承部,并且所述支承部的一端连接至所述显示器本体的左右方向的中心部分。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支承部的一端连接至所述显示器本体的上表面或下表面。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支承部的一端的厚度朝着所述显示器本体增大。
1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支承部的左右宽度大于前后宽度。
18.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设置有多个支承部。
19.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显示器本体的壳体与所述支承部的包覆部一体地形成。
20.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附接基部与所述支承部的包覆部一体地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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