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传输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36118.5 | 申请日: | 2011-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15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高濑诚由;藤平健二;柴田刚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H04L12/56 | 分类号: | H04L12/56;H04L1/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陈萍;高迪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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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传输 装置 | ||
1.一种包传输装置,与第一网络和第二网络连接,该第一网络通过使用控制包构建第一逻辑路径的第一通信协议进行数据通信,该第二网络通过构建第二逻辑路径的第二通信协议进行包通信,该包传输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第一接收部,从上述第一网络接收控制包和数据包;
第一地址检索部,根据由上述第一接收部接收的控制包的发送目的地地址,确定用于识别第二逻辑路径的第二逻辑路径识别符;
第二地址检索部,基于由上述第一接收部接收的数据包所包含的第一逻辑路径识别符,确定上述第二逻辑路径识别符;以及
发送部,生成包含由上述第一或第二地址检索部确定的上述第二逻辑路径识别符的第二逻辑路径头,向第二网络,发送对由上述第一接收部接收到的接收包赋予了上述生成的第二逻辑路径头而得到的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第二接收部,从上述第二网络接收控制数据;以及
第一地址存储部,若由上述第二接收部接收到包,则保持该包的发送源地址与该包所包含的第二逻辑路径识别符之间的对应关系;
若由上述第一接收部接收到逻辑路径分配控制包,则在该包的发送目的地地址已被保持在上述第一地址存储部中的情况下,针对上述对应关系,进一步建立对应地保持该接收包所包含的上述第一逻辑路径识别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第二接收部,从上述第二网络接收控制包或数据包;以及
第二地址存储部,若在上述第二接收部中,接收到被赋予了第二逻辑路径头的、由第一网络发送的控制包或数据包,则将上述第二逻辑路径头所包含的第二逻辑路径识别符与该包的发送源地址建立对应地进行保持。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包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
若在上述第一接收部中,接收到从上述第一网络接收到的上述控制包之中的、对上述第一网络内的逻辑路径进行设定的逻辑路径分配包,
则上述第一地址检索部根据上述逻辑路径分配包的发送目的地地址取得第二逻辑路径识别符;
上述包传输装置还具备:
第二地址学习部,将从上述逻辑路径分配包提取的在上述第一网络内设定的第一逻辑路径识别符以及上述取得的第二逻辑路径识别符登记在第三地址存储部中;
上述发送部向上述第二网络,发送被赋予了上述第二逻辑路径头而得到的向上述第二网络的逻辑路径分配包,该第二逻辑路径头是基于在上述第二地址学习部中取得的第二逻辑路径识别符而生成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包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通信带域管理表,保持按每个第二逻辑路径确保的第二逻辑路径通信带域、以及通过第一网络的逻辑路径确保的通信带域;
带域学习部,若接收到上述逻辑路径分配包,则从上述逻辑路径分配包提取由上述第一逻辑路径识别符确定的第一逻辑路径所利用的第一通信带域,对登记在上述通信带域管理表的与上述取得的第二逻辑路径识别符对应的项目中的通过上述第一网络的逻辑路径确保的通信带域,加上上述第一通信带域并登记;以及
带域控制部,基于上述通信带域管理表,控制从第一网络流入第二逻辑路径的数据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包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带域学习部对登记在上述通信带域管理表中的、上述第二逻辑路径通信带域和通过上述第一网络的逻辑路径确保的通信带域进行比较,
在通过上述第一网络的逻辑路径确保的通信带域相对于上述第二逻辑路径通信带域的比率超过规定值的情况下,输出带域异常警报。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包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
第一网络的通信协议使用IP/MPLS即互联网协议/多协议标签交换。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包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
第二网络的通信协议使用MPLS-TP即多协议标签交换-传输规范。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包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
控制包是LDP即标签分配协议。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包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
控制包是RSVP即资源预留协议或CRLDP即限制路由标签分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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