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紫苏去腥液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42136.4 | 申请日: | 2011-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690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26 |
发明(设计)人: | 吴元锋;毛建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科技学院 |
主分类号: | A23L1/226 | 分类号: | A23L1/226;A23L1/22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23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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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紫苏 去腥液 | ||
1.一种以紫苏为原料,黄酒和食醋为提取溶剂,回流加热熬制后得到的去腥液,其特征在于:将紫苏用黄酒和食醋混合熬制,回流加热,得到紫苏去腥液,富含紫苏精油、多酚、黄酮等,可用于鱼、虾、蟹、螺丝等的去腥。
2.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去腥液,其特征在于该产品的制备步骤如下:
(1)所述的原材料准备步骤如下:紫苏洗净后切成0.5~1.0cm长的小片段。
(2)所述的熬制过程如下:黄酒和食醋按照体积比20∶1~10∶1配成熬制液体,将紫苏和熬制液体按照料液比1∶50~1∶30(m/v)的比例混合,80~100℃回流加热熬制50~80min,待熬出来的紫苏气味较浓时停止加热。
(3)所述的固液分离步骤如下:(2)步所述的液体趁热过滤,冷却后即得紫苏去腥液。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去腥液熬制步骤,其特征还在于步骤(1),所述的原料为干的紫苏叶、紫苏茎等。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去腥液熬制步骤,其特征还在于步骤(2),黄酒也可用28~60°的白酒代替。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去腥液熬制步骤,其特征还在于步骤(2),食醋可用玫瑰醋、白醋等。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去腥液熬制步骤,其特征还在于步骤(2)可以用超声波辅助提取工艺代替,具体工艺为:超声功率800~1000W,超声时间20~30min,超声提取温度50~60℃。提取后的液体到工艺步骤(3)。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去腥液熬制步骤,其特征还在于步骤(3),制得的紫苏去腥液为黄红色至深褐色的液体,具有典型的紫苏香味,多酚含量0.1%~0.6%,精油含量0.03%~0.3%,具有良好的去除腥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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