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方法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46734.9 | 申请日: | 2011-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351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发明(设计)人: | 朱绍华;苗春生;佟玉军;陶杰;桂津;倪超;魏行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B5/00 | 分类号: | G01B5/00;G01B5/02;G01B5/24 |
代理公司: | 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2203 | 代理人: | 胡婉明 |
地址: | 10001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海底 管道 法兰 空间 位置 测量方法 装置 | ||
1.一种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方法,其特征在于,
第一步,在海底管道的平管端法兰(B)处安装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A),在海底管道的立管端法兰(C)处安装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A’);
第二步,通过测距钢丝(8)、钢丝葫芦(7)和张力计(6)连接两个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A、A’)之间的竖向角度指针;其中张力计(6)一端通过登山扣与一个法兰处装设的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的竖向角度指针连接,另一端通过卡环与钢丝葫芦(7)的一端连接,该钢丝葫芦(7)的另一端与测距钢丝(8)的一端连接,该测距钢丝(8)的另一端与另一个法兰处装设的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的竖向角度指针连接;
第三步,通过钢丝葫芦(7)收紧测距钢丝(8),当张力到达钢丝葫芦(7)的额定张力后,插上张力计(6)上的定位销,使张力保持恒定,同时拧紧钢丝标记卡(5),该测距钢丝(8)长度加上两个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竖向角度指针的长度以及张力计(6)的长度即为海底管道的立管端法兰和平管端法兰之间的距离(D);
第四步,读取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A)的水平角度指针(10)的读数,该读数为平管端法兰与立管端法兰之间中心连线与平管端法兰水平线(X)之间的夹角(E),读取竖向角度指针(4)所指向的读数,该读数为立管端法兰与平管端法兰之间中心连线与平管端法兰垂直线(Y)之间夹角(F);读取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A’)的水平角度指针(10’)的读数,该读数为立管端法兰与平管端法兰之间中心连线与立管端法兰水平线(X)之间的夹角(G),读取竖向角度指针(4’)所指向的读数,该读数为立管端法兰与平管端法兰之间中心连线与立管端法兰垂直线(Y)之间夹角(H);
第五步,将夹角(E)、夹角(F)、夹角(G)、夹角(H)以及距离(D)的数据汇总提供给设计人员,从而完成立管端法兰与平管端法兰之间相对空间位置的测量。
2.一种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1),该底座(11)上分别固定竖向角度仪旋转内轴(1)、水平角度仪(9)和水平气泡仪(12);该竖向角度仪旋转内轴(1)外侧套设竖向角度仪旋转外套(2),竖向角度仪旋转外套(2)外壁上设置水平角度指针(10)、竖向角度仪(3)和竖向角度指针(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1)为断面呈口字去掉上面一横形的架体,该架体开口端的一侧设有与该侧呈垂直状的水平角度仪(9),该水平角度仪(9)的上面设有水平气泡仪(12);所述竖向角度仪旋转内轴(1)一端垂直固定在架体连接水平角度仪(9)一侧的外壁的中间位置,竖向角度仪旋转外套(2)套设在竖向角度仪旋转内轴(1)外部,且竖向角度仪旋转外套(2)的底部位于水平角度仪(9)的上面;所述水平角度指针(10)一端固定在竖向角度仪旋转外套(2)靠近水平角度仪(9)的下端,另一端水平指向水平角度仪(9)的刻度处;所述竖向角度仪(3)固定在竖向角度仪旋转外套(2)外壁中部;所述竖向角度指针(4)一端固定在竖向角度仪旋转外套(2)中央位置,另一端指向竖向角度仪(3)的刻度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角度仪(9)为半圆形体,其直线边与架体开口端的一侧固定,其半圆形边设有刻度,该半圆形边与圆心垂直的点设为0度,由0度点向半圆形边一端点设有的刻度为90度,且由0度点向半圆形边另一端点设有的刻度为-90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海底管道法兰空间位置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角度仪(3)为半圆形体,其直线边与竖向角度仪旋转外套(2)外壁中部固定,其半圆形边设有刻度,该半圆形边与圆心垂直的点设为0度,由0度点向半圆形边一端点设有的刻度为90度,且由0度点向半圆形边另一端点设有的刻度为-90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446734.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