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震变焦镜头及具备该防震变焦镜头的摄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10451056.5 | 申请日: | 2011-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404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诚三坂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15/173 | 分类号: | G02B15/173;G02B27/64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韩明星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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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震 变焦镜头 具备 摄像 装置 | ||
1.一种防震变焦镜头,该防震变焦镜头从物体侧依次包括具有正屈光力的第一透镜组、具有负屈光力的第二透镜组以及整体上具有正屈光力的后续组,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续组从物体侧依次包括:具有正屈光力的第一部分组;具有一个以上的接合透镜,且形成有至少两面的接合面的具有正屈光力的第二部分组;以及具有负屈光力的第三部分组,
在从广角端至望远端变倍时,所述第一透镜组和所述第二透镜组之间的间距增大的同时,所述第二透镜组和所述后续组之间的间距减小,
朝像侧移动所述第一部分组而执行从无限远端至近端的聚焦,
沿着垂直于光轴的方向移动所述第三部分组而变更像位置,从而执行防震,
且满足如下条件式(1)、(2)、(3):
0.1<f3a/ft<0.3 (1);
0.15<f3b/ft<0.35 (2);
0.05<|f3c|/ft<0.25 (3);
其中,f3a为所述第一部分组的焦距、f3b为所述第二部分组的焦距、f3c为所述第三部分组的焦距,ft为在望远端的整个系统的焦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震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组具备由两枚正透镜和一枚负透镜构成的接合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震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部分组具有一枚负透镜和一枚正透镜。
4.根据所述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防震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续组包括:具有所述第一部分组、所述第二部分组以及所述第三部分组的第三透镜组;布置在所述第三透镜组的像侧,并具有正屈光力,在变倍时像侧的气隙变化的第四透镜组,
在从广角端向望远端变倍时,所述第三透镜组和所述第四透镜组之间的间距变小,并满足如下的条件式(4)、(5):
0.05<fRa/ft<0.3 (4);
0.1<fRb/ft<0.35 (5);
其中,fRa为在望远端的第三透镜组的焦距,fRb为所述第四透镜组G4的焦距。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防震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组由一枚正透镜组成,所述一枚正透镜具有随着远离光轴,正屈光力变小的非球面。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防震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从广角端至望远端变倍时,所述第一部分组和所述第二部分组之间的间距增大。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防震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如下的条件式(6)和(7):
0.25<f1/ft<0.65 (6);
0.04<|f2|/ft<0.1 (7);
其中,f1为所述第一透镜组的焦距;f2为所述第二透镜组的焦距。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防震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组中具备在所述第一部分组的物体侧具有负屈光力的第四部分组,并满足如下的条件式(8):
0.5<|f3f|/ft<5.0 (8)
其中,f3f为所述第四部分组的焦距。
9.一种具备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防震变焦镜头的摄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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