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工具箱有效
申请号: | 201110453636.8 | 申请日: | 201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379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T.黑尔;G.马加里蒂斯;J.维尔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分类号: | F21V33/00;F21V29/00;F21L4/00;B25H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曹若;杨国治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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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工具箱 | ||
1.具有照明装置(12)的手持工具箱,该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14),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12)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冷却发光机构(14)的冷却体(16)。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机构(14)具有至少一个发光二极管(22)。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机构(14)具有至少两个发光二极管(22)。
4.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体(16)在至少一个平面(18)上至少基本上包围所述发光件(14)。
5.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12)具有至少一个密封元件(20),该密封元件为了防止灰尘和/或湿气而布置在所述冷却体(16)和发光机构(14)之间。
6.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具有壳体元件(24),该壳体元件与冷却体(16)进行螺栓连接。
7.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具有耦合件(26),该耦合件用于连接蓄电池(28)用来给发光机构(14)提供能量。
8.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体(16)具有至少一个大于100cm2的投影面。
9.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机构(14)具有大于50cm2的光出射面(30)。
10.按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机构(14)具有光出射面(30),该光出射面至少部分下沉地进行布置。
11.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具有箱壁(31),在该箱壁的主延伸平面(32)上至少布置照明装置(12)。
12.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12)在照明装置(12)的光出射面(30)的范围内垂直于光出射面(30)具有小于40mm的最大延伸长度(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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