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空气清新剂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62819.6 | 申请日: | 201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518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30 |
发明(设计)人: | 荆晓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艾华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13 | 分类号: | A61L9/013;A61L9/14;A61L101/34;A61L1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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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66045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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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清新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空气清新剂,尤其涉及一种以植物提取液为主要有效成分的空气清新剂。
背景技术
空气清新剂作为杀灭漂浮于空中的有害细菌并去除异味的有效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庭、宾馆、酒店等一些公共场所,但现有的空气清新剂主要采用化学灭菌剂及香精混合制成,经常喷洒于空气中对于人的身体会造成损害,影响健康。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成本低廉、有效清除空气有害细菌及异味、且无毒副作用的空气清新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空气清新剂,由下列体积比的成分混合组成:
上述的空气清新剂,由下列体积比的成分混合组成:
本发明空气清新剂的优点是:本发明配方合理、成本低廉,有效成分维持时间长久,并且具杀菌消毒、清除异味的双重效果,采用天然植物萃取液为原料,安全可靠,无任何毒副作用,有益身体健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发明空气清新剂,由下列体积比的成分混合组成: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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