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杀虫剂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62824.7 | 申请日: | 201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495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30 |
发明(设计)人: | 荆晓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艾华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57/16 | 分类号: | A01N57/16;A01N57/12;A01N47/34;A01P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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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66045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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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杀虫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杀虫剂,属于农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在用的农作物杀虫剂能防治农作物中的虫害,但多数产品毒性偏高,且对部分虫害效果不太理想,如甲胶磷,因高毒被逐步禁用,由于其广泛使用已超十年,多种害虫也己产生了抗药性,使用有局限。因而急需开发低毒低残留广谱高效经济的杀虫新产品,尤其是在稻田杀虫剂方面的应用。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杀虫剂,提高了杀虫效果,减少了毒物残留。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杀虫剂,其包括有效成分和添加扩散剂;所述有效成分由乐斯本、氟铃脲和敌敌畏复合配置而成,乐斯本、氟铃脲和敌敌畏的重量配比为8∶1∶1;所述添加扩散剂由农药乳化剂、农药悬浮剂和农药扩散剂组成,农药乳化剂、农药悬浮剂或农药扩散剂的重量配比为4∶3∶3。
优化的,上述杀虫剂,其有效成分和添加扩散剂的重量配比为3∶7。
优化的,上述杀虫剂,其还包括水,杀虫剂与水的重量比例为2∶8。
本发明的优点是:本发明的杀虫剂具有明显的扩谱增效作用,具有一药杀多类害虫的效果,在防治中可一次用药杀灭多类虫害,由于其活性提高,能明显降低用量,从而起到改善环境和食品的安全性,有利降本、增产、符合我国国情。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其实施例对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发明为一种杀虫剂,其包括有效成分和添加扩散剂;所述有效成分由乐斯本、氟铃脲和敌敌畏复合配置而成,乐斯本、氟铃脲和敌敌畏的重量配比为8∶1∶1;所述添加扩散剂由农药乳化剂、农药悬浮剂和农药扩散剂组成,农药乳化剂、农药悬浮剂或农药扩散剂的重量配比为4∶3∶3。有效成分和添加扩散剂的重量配比为3∶7。还包括水,杀虫剂使用时需与水稀释,杀虫剂与水的重量比例为2∶8。本发明的优点是:本发明的杀虫剂具有明显的扩谱增效作用,具有一药杀多类害虫的效果,在防治中可一次用药杀灭多类虫害,由于其活性提高,能明显降低用量,从而起到改善环境和食品的安全性,有利降本、增产、符合我国国情。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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