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主厂房与锅炉炉架的一体化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11864.5 | 申请日: | 2011-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00030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干梦军;黎大胜;徐勍;陈飞;林少波;王振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
主分类号: | E04H5/02 | 分类号: | E04H5/02;E04B1/38;E04B1/92;E04B1/9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施浩 |
地址: | 200063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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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厂房 锅炉 一体化 系统 | ||
1.一种主厂房与锅炉炉架的一体化系统,其特征在于,主厂房的部分立柱和锅炉炉架的立柱对齐,主厂房的部分楼层和锅炉炉架的部分框架梁对齐,主厂房与锅炉炉架之间在对齐的立柱和楼层位置及其附近采用紧密连接件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厂房与锅炉炉架的一体化系统,其特征在于,紧密连接件是使主厂房和锅炉炉架整体同方向变形的结构构件,紧密连接件的型式包括梁、支撑件、平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厂房与锅炉炉架的一体化系统,其特征在于,主厂房的结构形式是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厂房与锅炉炉架的一体化系统,其特征在于,主锅炉炉架的结构形式是钢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厂房与锅炉炉架的一体化系统,其特征在于,主厂房的结构形式是钢筋混凝土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厂房与锅炉炉架的一体化系统,其特征在于,主锅炉炉架的结构形式是钢筋混凝土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厂房与锅炉炉架的一体化系统,其特征在于,主厂房的部分柱轴线和锅炉炉架的主炉架柱轴线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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