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于米氏散射及场致形变类聚合物的散斑消除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30761.3 | 申请日: | 2011-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754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陈旭远;高文宏;石云波;张文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北大学 |
主分类号: | G02B27/48 | 分类号: | G02B27/48 |
代理公司: | 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4100 | 代理人: | 骆洋 |
地址: | 030051 山***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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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散射 形变 类聚 消除 装置 | ||
1.一种基于米氏散射及场致形变类聚合物的散斑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其上设有入射光耦合装置(301)和透射出射面(303)的光学反射腔(302),光学反射腔(302)除透射出射面(303)内壁之外的内壁皆为“镜面”内壁,光学反射腔(302)内设有填满整个光学反射腔(302)的透明固态物质(401),且透明固态物质(401)内散布有其线度能引起入射激光发生米氏散射的介质粒子(402),所述透明固态物质(401)为场致形变类聚合物,光学反射腔(302)配设有用以产生腔内聚合物所需外场的致动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场致形变类聚合物的散斑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场致形变类聚合物为电致形变类聚合物,相应致动装置为电场发生装置,且电场发生装置的电极板(308)成对设置于光学反射腔(302)内或腔外。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场致形变类聚合物的散斑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置于光学反射腔(302)内的电极板(308)采用“镜面”电极板,沿光学反射腔(302)内壁固定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场致形变类聚合物的散斑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场致形变类聚合物为磁致形变类聚合物,相应致动装置为磁场发生装置,且磁场发生器的电磁铁设置于光学反射腔(302)外。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场致形变类聚合物的散斑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介质粒子(402)采用聚苯乙烯微球或者二氧化钛粒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场致形变类聚合物的散斑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光学反射腔(302)的透射出射面(303)表面设有与入射激光(101)波段匹配的增透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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