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摄像的手电筒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39290.2 | 申请日: | 2011-02-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7346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14 |
发明(设计)人: | 刘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波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3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7110 辽宁省本***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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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手电筒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电筒,尤其是能摄像的手电筒。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手电筒主要是照明用,这样当在黑暗处摄像时,还需另有照明灯。
发明内容:为了克服在黑暗处摄像还需另加照明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电筒,该手电筒不仅能照明,而且还能摄像。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长方形手电筒前端是灯头和摄像头,摄像屏幕可折叠和掀开看,可伸缩的充电插头在手电筒后端,在手电筒一端是灯开关另一端是摄像系统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有意效果是:可以在黑暗处摄像时,不用另加照明灯。
附图说明:图1是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图中1、灯头;2、摄像头;3、灯开关;4、摄像屏幕;5、摄像系统开关;6、可伸缩的充电插头。
具体实施方式:在长方形手电筒前端是灯头(1)和摄像头(2),摄像屏幕(4)可折叠和掀开看,可伸缩的充电插头(6)在手电筒后端,在手电筒一端是灯开关(3)另一端是摄像系统开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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