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夜视功能的手机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41261.X | 申请日: | 2011-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431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16 |
发明(设计)人: | 刘凤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21 | 分类号: | H04M1/21;H04M1/72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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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功能 手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设备,特别涉及一种具有夜视功能的手机。
背景技术
手机最早是美国IT巨头摩托罗拉公司创造的,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最广是所谓的第二代手机(2G),以欧洲的GSM制式和美国的CDMA为主,另外还有摩托罗拉的IDEN网络制式、日本地区使用的PDC等。它们都是数字制式的,除了可以进行语音通信以外,还可以收发短信、无线应用协议等。在中国大陆及台湾以GSM最为普及,CDMA手机也很流行。目前整个行业正在向第三代手机(3G)迁移过程中。
电话键盘部分手机除了典型的电话功能外,还包含了PDA、游戏机、MP3、照相机、摄影、录音、GPS、上网等更多的功能,有向带有手机功能的PDA发展的趋势。电话的口承、耳承和相应的话筒、听筒都装在单个把手上。旧称为手提电话、手提、大哥大,是便携的、可以在较大范围内移动的电话终端。
有鉴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具有夜视功能的手机。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夜视功能的手机,克服了现有技术的困难,利用现有手机的摄像功能,通过手机的摄像镜头能清楚看到黑暗环境下的物体,方便人们的生活。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夜视功能的手机,包括手机本体,所述手机本体的正面设有手机屏幕,所述手机本体的背面设有红外夜视仪和红外探照灯,所述手机内设有基带芯片,所述基带芯片分别连接所述手机屏幕、红外夜视仪和红外探照灯。
优选地,所述红外夜视仪是带有增像管的夜视仪。
优选地,所述手机本体是智能手机。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夜视功能的手机利用现有手机的摄像功能,通过手机的摄像镜头能清楚看到黑暗环境下的物体,方便人们的生活。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夜视功能的手机的侧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图1来介绍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夜视功能的手机,包括手机本体1,所述手机本体1的正面设有手机屏幕2,所述手机本体1的背面设有红外夜视仪3和红外探照灯4,所述手机内设有基带芯片,所述基带芯片分别连接所述手机屏幕2、红外夜视仪3和红外探照灯4。所述红外夜视仪3是带有增像管的夜视仪。所述手机本体1是智能手机。
本实用新型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首先打开手机的摄像功能,此时手机自动开启摄像镜头,利用红外探照灯照射目标,接收反射的红外辐射形成图像,在手机屏幕上能显示镜头所对位置的夜视图像。本方案的优点是将手机的摄像功能得到进一步的扩展,使其具有夜视功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夜视功能的手机利用现有手机的摄像功能,通过手机的摄像镜头能清楚看到黑暗环境下的物体,方便人们的生活。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及特点,其目的在于使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不能仅以本实施例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即凡依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所作的同等变化或修饰,仍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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