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保安靴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41381.X | 申请日: | 2011-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113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03 |
发明(设计)人: | 王立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公安局 |
主分类号: | A43B3/02 | 分类号: | A43B3/02;A43B23/02;A43B13/22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50211 | 代理人: | 郭云 |
地址: | 401147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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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保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靴子,尤其涉及一种保安穿着的靴子。
背景技术
目前保安所穿着的靴子通常为长筒靴,其靴筒和靴面的高度之和不到18厘米,靴子的总高度不到20厘米,显得非常精神、干练。保安在使用后普遍反映:虽然这种靴子起步较为轻松,但行走起来较为费力且速度慢,尤其是在执勤中遇到紧急情况需要跑步前进时,往往会觉得力不从心。中国传统观念认为,靴子总体高度越短,其总重量也会越轻,更便于使用者轻松行走,但设计人员针对此种靴子进行受力分析后发现,其不符合人机工效 ,传统的观念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保安靴,使保安穿着起来行走更为轻松省力、速度更快。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保安靴,包括由靴底(1)和靴面(2)构成的靴体,以及沿靴体口部向上延伸的靴筒(3),所述靴筒(3)的前部纵向设置有开口,所述开口的左、右两侧各设置有一列靴带过孔(3a),所述靴带过孔(3a)内系有靴带(4),关键在于:所述靴筒(3)和靴面(2)的高度之和大于22厘米,所述靴筒(3)和靴体的高度之和大于25厘米,所述靴体头部的宽度由后到前逐渐变小,且最宽处与最窄处的差值至少为3厘米。
上述靴筒(3)和靴面(2)的高度之和为22~32厘米,所述靴筒(3)和靴体的高度之和为25~35厘米。此高度是根据中国人的平均身高而设定,符合中国人的身体特征,是选取的最佳范围。
为适应雨雪天气,避免滑倒,在所述靴底(1)下方设置有防滑齿(1a)。
该实用新型是经过受力分析,并结合人机工效设计而成,符合中国人的身体特质,是根据成年男士的平均腿长而设定。成年男士的腿长一般在38~45厘米范围,穿上这种保安靴后,其靴筒的上缘距离保安膝盖的距离不到20厘米,行走起来轻松省力,尤其是遇到紧急突发事件需要跑步前进时,相比改进前的保安靴,能使保安的跑步速度提高20%以上。另外,靴体头部的宽度由后到前逐渐变小,整体成流线型设计,相比改进前的方头靴,更秀气、美观,既充分展现保安靴的精神、威武,又不乏时尚元素。
附图说明
图1 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的一种保安靴,由靴底1、靴面2、靴筒3和靴带4构成。靴底1和靴面2构成靴体,靴筒3沿靴体口部向上延伸,三者组合成一体。靴筒3的前部纵向设置有开口,开口的左、右两侧设置有一列靴带过孔3a,靴带过孔3a内系有靴带4,靴带4依次交错穿过靴带过孔3a并将开口口部收拢;在靴筒3内侧设置有向上延伸的拉链。关键在于:靴筒3与靴面2的高度之和大于22厘米,靴筒3与靴体的高度之和(即保安靴的总高)大于25厘米,靴体头部的宽度由后到前逐渐变小,且最宽处与最窄处的差值至少为3厘米。
靴筒3与靴面2的高度之和最好为22~32厘米,靴筒3与靴体的高度之和(即保安靴的总高)最好为25~35厘米。
作为优选,靴底1下方设置有防滑齿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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