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44891.2 | 申请日: | 2011-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341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7 |
发明(设计)人: | 黄永会;常德喜;江东明;王虎;蔡超;王中米;孙志刚;郑礼军;罗华兵;曹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7/00 | 分类号: | E21F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232001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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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井下 钻孔 瓦斯 装置 | ||
1.一种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瓦斯排放管路;
套筒,用于套设在钻杆外,所述套筒上设有开口,所述开口通过第一软管与所述瓦斯排放管路的通道口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套筒的数量为一个,为第一套筒,设置在钻杆邻近钻孔处;
所述开口处焊接有铁管,所述铁管通过所述第一软管与所述瓦斯排放管路的通道口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套筒的数量为一个,为三通管,所述开口设在所述三通管的第一通道口;所述三通管的第二通道口用于与水管相连,作为钻孔用水的入口;所述三通管的第三通道口用于与所述钻杆远离钻孔的一端固定连接,作为抽取瓦斯的入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套筒的数量为两个,分别为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
所述第一套筒设置在钻杆邻近钻孔处;所述第一套筒的开口处焊接有铁管,所述铁管通过所述第一软管与所述瓦斯排放管路的通道口连接;
所述第二套筒为三通管,所述开口设在所述三通管的第一通道口;所述三通管的第二通道口用于与水管相连,作为钻孔用水的入口;所述三通管的第三通道口用于与所述钻杆远离钻孔的一端固定连接,作为抽取瓦斯的入口。
5.根据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铁管远离第一套筒一端设有开关阀,所述开关阀通过第一直通管与所述第一软管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开关阀为闸阀。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软管的外径尺寸为3寸,所述铁管外径、第一直通管外径和开关阀内径的尺寸均为2.5寸。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开口、第一软管、铁管、开关阀和第一直通管的数量均为两个。
9.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通道口处设有开关阀,所述开关阀通过第一直通管与所述第一软管相连;所述第二通道口处焊接第二直通管,所述第二直通管远离所述第二通道口处设有球阀,所述球阀通过第二软管与所述水管相连;所述第三通道口处焊接第三直通管,所述第三直通管通过第三软管与所述钻杆固定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开关阀为闸阀。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井下钻孔抽排瓦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开关阀的内径尺寸为2.5寸,所述球阀的内径尺寸为25mm,所述第一直通管的外径尺寸为2.5寸,所述第二直通管和第三直通管的外径尺寸均为25mm,所述第一软管的外径尺寸为3寸,所述第二软管和第三软管的外径尺寸均为25mm,所述三通管的各个管路外径尺寸为2.5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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