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四边形等截面钢管格构式设备支架柱有效
申请号: | 201120051849.3 | 申请日: | 2011-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173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26 |
发明(设计)人: | 何其武;何成均;王劲;唐晓辉;余波;盛可及;廖厚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
主分类号: | E04H12/10 | 分类号: | E04H12/10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徐宏;吴彦峰 |
地址: | 61002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四边形 截面 钢管 格构式 设备 支架 | ||
1.一种四边形等截面钢管格构式设备支架柱,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接的柱顶设备连接板、四边形等截面格构式钢柱和下部基础,所述四边形等截面格构式钢柱包括连接角钢(2)和钢管(1),四根钢管(1)通过连接角钢(2)连接成四边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四边形等截面钢管格构式设备支架柱,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角钢(2)和钢管(1)通过接点板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四边形等截面钢管格构式设备支架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四根钢管(1)中一对不相邻的钢管(1)之间还设置有连接角钢(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未经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051849.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